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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人看好她嗎?不是要和她簽約嗎?可以啊,預付二十萬,誰拿得出來,她就和誰簽。
後來想一想,那時的許夢冬有不幸,卻也有幸運。
幸運的是沒遇到什麼壞人,老周把她簽了,雖然是個小作坊,但好歹是個正規公司,畢竟漂亮的缺錢的年輕女孩,太容易走歪路了。
不幸的是,那份合約簡直稱得上霸王條款。
鍾既有一次看了許夢冬的合同,捲成紙筒敲她腦袋:「你這裡面裝的是屎嗎?你不看內容就簽約?我可以明白告訴你,這就是流氓合約,你就是被人拿捏了。」
拿捏就拿捏吧,也沒有什麼辦法。
許夢冬朝鐘既笑笑:「我那時候缺錢啊,二十萬呢。」
「你要二十萬幹什麼?」
「替人還債。」
「替誰?」
許夢冬依舊笑著:「替我爸。」
最後一次。
那是她最後一次稱呼許正石爸爸。
也是最後一次跟許正石說話,她在電話裡告訴許正石:「二十萬我替你還了,但你得答應我一件事。」
許正石沉默著。
「你走吧,隨便你去哪,過得是好是壞,你走,不要再出現在我和姑姑面前,我們不想再被你連累。」
「從今天開始,我們再也不是一家人,你可以繼續賭,哪怕是被人打死了,也要死在外面。你放心,我會給你買最好的骨灰盒,報答你養我一場,但我不會去葬你。我再也不會見你。」
還是沉默。
兩頭都是沉默。
後來是許正石先開口,他說,好,我答應你。鼕鼕,對不起。
那一次,許正石踐諾了。
在許夢冬離家沒多久後,他也黯然離開,人間蒸發,從此再也沒有露過面。
再後來,就是許正石被捕的訊息傳出來。
當時和許正石走得近的那夥人,要麼的早早抽身自保,要麼和許正石一起被抓了。高利貸,非法集資,為網賭平臺引流許正石只是個邊緣人物,自己也背了一身債,也是受害者。看守所沒住多久,很快就判了,六年。
六年,六個春夏秋冬。
好像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可再相見時,很多人和事都不是當年面貌了。
許夢冬看了看時間,剛好半小時,她不想再和許正石待在同一處,車裡的氣味讓她不舒服。她說:「把我送回剛剛吃飯的地方。」
「別,你現在住哪?還和你姑姑一起住嗎?我送你回家。」
「送我?」許夢冬目光陡然凌厲起來,「你想幹什麼?你想打聽我們住在哪?」
她炸了毛:
「我告訴你許正石,你想都別想!別再出現在我們面前!」
「今天我和你見這一面就是要提醒你,離遠一點!」
「殺人不過頭點地,你還想怎麼樣?」
許夢冬紅著眼,大喊:
「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放過我!」
夠了,真的夠了。
許夢冬不想承認,她好不容易構建起來的關於「家庭」的信心,關於「家人」的溫暖幻想,再次被擊得粉碎。
許正石甚至什麼都不用做,他只需要輕飄飄出現一下,就能瞬間把她拽回那些不堪的汙沼裡去。
許正石這個人本身就是一種提醒,像寂靜夜裡夢然拉響的警報,提醒她,不要對任何關係抱有長久不變的期待。
媽媽的離開告訴她,血緣不可靠,許正石則教會她,家人不可信。
所以人們前赴後繼地報團取暖到底是為了什麼?
就是為了互相虧欠,互相怨懟,然後撕破臉皮,嚼別人的骨頭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