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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審訊之前,另外兩名越共恐怖分子已經供出水和裡姐妹為他們準備工具,並為他們鉸斷邊和美國軍事基地電線的事情經過。
我拉住桂上尉,勸水把一切都說出來,就會得到釋放。我還講了兩年來為她們的擔心,希望她不要為那些她那個年齡還不懂的事情觸犯政府的法律。
&ldo;x dung ep uong toi nua!&rdo;(請你不要再逼我了!)水喊道,仍然堅持說她是無辜的,根本沒有參與什麼越共的恐怖活動。桂上尉大罵著揮起木棒擊中了水的頭部。
水尖叫了一聲抱著頭蹲了下去,血從她的手指間流了下來。她嗚咽地抱怨警察,說他們抓不到越共,反而要打人。還有幾句顯然是越共傳單上對越南政府指責的話。
桂上尉強迫她站了起來,用繩子把她雙手捆到身後,然後把長繩的另一端拋向空中,繞過木樑垂下。兩個警察用力扯動繩子,水立刻被吊得只有腳趾支撐著地面。她大聲地罵叫著,開始咒罵桂上尉。於是,她被吊得更高了,腳完全離開地面。警察把繩子縛牢在柱子上,然後,每人拿起一根木棒,輪流抽打她的臀部。不久,水的額角淌下汗水,褲子上浸出血跡。這時,桂上尉走過去,扯下她的褲子,命令警察繼續抽打她。水赤裸的屁股上已經布滿隆起的抽打傷痕,幾處還浸出血來。她的頭部漸漸垂到胸前,身子也不再扭動了。
警察解開縛在柱子的繩索,水便從空中落到地下,頭重重地磕碰出沉悶的響聲。大約十分鐘以後,水漸漸地甦醒過來,她呻吟著試圖翻過身子,但是被警察踩住了腰部。
桂上尉吩咐兩個警察:&ldo;khai die!&rdo;(動手!)然後叫我同他一起走出審訊室。
我懂得越南警官所說的&ldo;dhai die&rdo;意味著什麼,任何一個執刑的警察都不會理解錯。這個詞是專門對女犯人說的,大多指除了一般拷打之外的刑法,如強姦、刺乳房、向陰道里灌辣椒水、用火燒燙或將木棍插入肛門等令女犯人痛苦不堪的折磨。許多女犯人經過這樣的酷刑都供認了自己的&ldo;罪狀&rdo;(不管她們是否確實有罪),而被判處了徒刑或死刑。在越文中,查詢、查問、拷打、肉刑都是同樣一個詞&ldo;tra tan&rdo;。
兩年前,西貢警察在馬查斯蒂飯店內發現流傳著印有胡志明頭像的郵票,逮捕了一名女侍。由於得不到口供,警察用上述各種殘酷的刑法逼使那名女侍指控了許多人,又把她自己說成是越共潛伏在西貢的幹部,還有負責某些活動等編造的內容,將她判處死刑。事情過後很久,警察在偶然的機會發現散佈印有胡志明頭像郵票的人竟是國際監督委員會中的一名波蘭代表。那件事過後,在西貢引起了服務業和一些其他行業的罷工。
但是警察卻在繼續使用著那種古老的、不人道的審訊方法對待犯人,以致後來美國的情報部門也受到感染,為越南警察提供了一批新式電刑工具。
當天晚上,執刑的警察向桂上尉報告說,水已經坦白了她參加爆炸邊和美軍基地行動的經過,並且提供了其他逃亡越共分子的藏身地址。警察按照她提供的線索去逮捕了幾個人,在那些人的家裡搜出了武器和炸藥。
我在邊和市警察局看守所一間關押現行犯的單人囚見到了水。她坐在沒有蚊帳的木床上,左腳包著紗布。
見到我走進囚室,水傷心地哭了。她告訴我,警察把她的兩個手指和左腿都打斷了,而她把一切講出來之後,警察並沒有象許諾的那樣釋放,甚至不給她治療。我向她保證一定馬上通知警察送她去醫院,並竭力說服警察局釋放她;另外,我問她們從今井先生住所逃跑以後的事件。她說,她們搭乘一條漁船到了邊和省的務樂鄉,不久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