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始皇帝很有自信解決這些問題(第2/2 頁)
不斷的取捨當中,否則淳于越根本沒有鬥法的機會,更不會成為長公子扶蘇的老師。
而李斯,能夠從這次鬥法中獲勝,必然不僅僅是單純的推崇商鞅之法,必然也主導了大秦律法一定的改革。
秦國以法家治國,但法並非一成不變。
律法也是一改再改,商鞅沒那個本事制定出只要照本宣科一成不改就能讓秦國一統天下的制度。
古往今來,沒有任何人能夠制定出來。
秦國每一次國君的更換,主政人員的更換,都會導致律法一次一次的補充修訂。
甚至很多商君時期制定下來的法律到了現在李斯當政早已經面目全非,獎罰程度也區別甚大。
其不變的是耕戰體系和吏治體系。
耕戰體系保證了秦國的戰爭動員力,數量充足基礎知識完備的吏員保證了秦國律法的執行和獎罰制度的執行。
而現在,秦國的耕戰體系和吏治體系同時出了問題。
一統天下以後,可供征服的土地皆已納入王土,可是有功之士太多了,等待著立功的人更多。根深蒂固的老成軍功世家倒是渴望階級固化,但是那些新興的軍功貴族明顯有更多的渴望。
甚至於涉及底層有功將士的土地分配上也出了問題,因為原來秦國的本土良田都被封賞的差不多了,六國那裡倒是有地,可是誰願意把地分到國外去?
而相比較於耕戰體系的岌岌可危,大秦的吏治體系早已經千瘡百孔。
或者說,早在秦始皇繼位初期吏治體系就已經開始不斷爆雷了。
秦國令人稱道的制度執行力是要靠大量的吏員來推動的。
故而,秦國吏治的最巔峰時期即為商鞅主政的時期。
爾後每一次土地的開擴本質上來說都是一次吏治的倒退。
人口和土地的增加付出的代價就是政府執行力和中央掌控力的降低。
只有花費大量時間重新在新土推行秦法,培養吏員,才能夠彌補空缺。
始皇帝繼位以後,出現成蟜叛亂,昌平君反秦。
成蟜尚且聲勢不大,勉強在控制範圍之內,昌平君反秦甚至直接導致了第一次伐楚戰爭的失敗。
二者反叛不可避免,但能夠掀起如此浩大的聲勢就說明秦國的吏治已經出現了很大的問題,監察力度和中央掌控力度下降極為明顯。
而在秦國一統六國以後更加明顯,項傢俬兵,張良刺殺,會稽太守包藏禍心……
這都說明秦國的吏治已經出現了不可避免的崩壞。
而這些,始皇帝都能夠很明顯的感覺出來,但他驕傲的認為,在自己的鎮壓之下,這些都不是問題。
耕戰體系停滯?那就征服新的土地?
吏治倒退?那就花費人力物力繼續培養。
十年?二十年?只要時間充足,他就有自信解決這些問題。
而趙泗這次帶回來的東西,也相應的顯得彌足珍貴。
不管是世界地圖,還是三種新的農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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