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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父母同住應該怎麼樣。換句話說,不要輕易改變自己的住址,也不要隨意改變自己的職業。
今天情況不一樣了,很多在家鄉以外發展的人,或者跟父母在同一個城市但是追求獨立的人,通常是租房子住。由於各種原因,他們經常會搬來搬去的。然而我們是不是應該問問自己:是不是每次搬家都把自己的準確地址告訴父母了?
至於“業無變”,確實是和我們這個時代有點脫節。因為今天的年輕人,都勇於追求自我價值的最大化,人往高處走,跳槽是司空見慣的事。可是,我們是不是也有很多人,有的時候是為了一些小事,或者乾脆是因為自己的任性,就非常草率地改變自己的職業,而導致父母為自己擔憂?這種情況我想也相當普遍。
《弟子規》在講完了“入則孝”第一個八句以後,又講完了第二個八句,接著《弟子規》依然用一個相當的篇幅來進一步地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從點滴做起,培養自己“入則孝”的習慣。而從“入則孝”開始,一步步開始養育自己的人格和道德準則。
《弟子規》接下來是怎麼說的?請大家聽下一講。
入則孝之二(1)
《弟子規》接下來,又規定了哪些事情是子女應該做的?哪些事情是子女不應該做的?
事雖小,勿擅為;苟擅為,子道虧。
物雖小,勿私藏;苟私藏,親心傷。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1} 子道:子女應該做的。
{2} 具:準備,置辦。
{3} 貽(yí):遺留。
《弟子規》接下來又更具體地提出了小輩、子女應該遵循的規矩,那麼究竟哪些事情是做子女、做小輩的應該做的?哪些事情是不應該做的呢?有時我們為了能讓父母高興,滿足父母的願望,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應該去做嗎?
在中國傳統中,對於小輩的規矩是非常強調的,而且規定得非常細緻。《弟子規》接下來就進一步細緻地闡述和規定了小輩面對尊長所應該持有的禮節和要遵守的規矩。
“事雖小,勿擅為;苟擅為,子道虧。物雖小,勿私藏;苟私藏,親心傷。”什麼意思呢?一件事情,哪怕再小,再微不足道,小輩去做之前,最好跟長輩打個招呼,徵求一下長輩的意見,不要擅自主張。否則就是我們今天講的自說自話,不問別人意見,自己就做了。如果這麼做的話,就“子道虧”了。什麼叫“子道虧”呢?就是做小輩的,做子女的這個方面有點“虧”,有點做得不夠,不是做小輩和做子女的最好方式。“物雖小,勿私藏”,一樣東西哪怕再小,你也不要瞞著長輩偷偷把它藏起來。如果你把它藏起來,那麼尊長的心裡有時候會有一些憂傷,會感到不妥。這是我們非常容易忽略的事情,在今天看來,這說起來都很明白,但實際上我們今天做小輩的或者做子女的,往往很容易忽略。
“事雖小,勿擅為;苟擅為,子道虧。”在這一方面,今天比較多的情況是做小輩的,做子女的,好心辦壞事。他們有的時候自作主張,倒不是為了惹長輩生氣,而是認為沒什麼要緊就做了。我們都知道老人有老人的習慣,老人的習慣往往是不大容易改變的,你也沒有任何理由強迫尊長去改變他的習慣。老人家的有些東西有固定的擺放位置。比如我父親,有時候放東西很奇怪。我就說:爸爸,你是用右手的,又不是用左手的,怎麼這個東西放得都不順呢?不行。老爺子就喜歡這麼彆扭著去拿,你給他放順手了,他拿著反而彆扭,這是他的一種習慣。所以,當你把老人放慣的東西隨便挪動而你又不在的時候,老人會很著急的。老人也有一些自己非常珍惜的紀念物,而在我們小輩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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