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慷慨陳詞(第2/2 頁)
夫婦,然因一嬰孩之故而殺四人,使一家為之滅門。國相此舉,又與禽獸何異?”
老太公並未說錯,若非他先派人照顧兩個孩童,又令周琦將他們送往蕭縣史氏賣身為奴,二人根本不可能在這種世道活下去。
王吉看似只殺了夫婦二人,其實是殺了他們全家四口。
王吉聞言勃然大怒,呵斥道:“本相依律行事,上不愧國法,下不愧百姓,豈容汝這老朽出言汙衊!”
老太公卻滿臉不屑,朗聲道:“自本朝建立以來,即以仁、孝、禮、義治國,歷代天子輕徭薄賦,屢次減輕刑法。州郡長官廣興教化,以教導、訓誡為主,儘量避免酷刑與殺戮。”
“上不使民知禮儀、曉律令,民因此而犯律者,上之罪也。國相不興教化,卻用酷刑、重殺戮、行暴政,以致百姓屍骨填於溝壑,萬民陰魂蕩於九幽。吏有言而不敢諫,民有怨而不敢言。”
“汝言興水利捐於民有利,殊不知百姓連孩童口賦尚且無力繳納,又有何餘錢繳納捐稅?”
說到這裡,老太公指向身後一名男子,道:“此人家中五口,只有兩畝薄田,所耕之地多為地主大戶之田,每年除繳賦稅以外,還要上繳田間半數收成。五口之家,辛苦耕種一載尚不能果腹。”
老太公又指向另一人,道:“此人家中田地早於災荒之年全被大族買走,全家淪為佃農,除去賦稅以外,每年還要繳納田地六成收入!”
老太公一個個指向身後之人,那些被他指到的百姓臉上滿是苦澀。
到了最後,太公厲聲喝道:“朝廷規定:田租三十稅一,然百姓丟失田地,佃農所需繳納地租至少也要超過半數。興修水利,縱有獲利者亦為有田地者,與佃農和普通百姓何關?”
“汝既為一國之相,若真心為民,當查清弊病、究其根源,如此方能徹底解決問題。而非施展酷刑,推行暴政,殺人盈野!”
“若百姓家中真有田地、餘財,身為父母者,又有誰忍心拋棄嬰孩?”
“國相若下定決心興修水利,捐稅應該按照每戶所擁有實際田地數量徵收,而非分攤各戶,無論有無田地者都按人頭徵繳!”
老太公之言,犀利而有力,說的王吉面臉通紅。
附近圍觀百姓在聽得如痴如醉之餘,也都轟然叫好,他們看著面容蒼老卻身形挺拔的周嗇夫,眼中全都露出了崇敬之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