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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住這張嘴,以後的路會好走點。&rdo;
今晚之後,他們分道揚鑣,這場再經不起一點風浪的婚姻關係就此結束。
離婚是楊若初的母親徐艷麗提的,那天徐艷麗特地帶江清秋去國營飯店吃飯,點的是家常菜,但餐餐帶肉,吃的挺盡興。徐艷麗說的話也挺盡興。
話裡的意思是,楊若初在美國的表哥邀請楊若初去美國發展,美國是個好地方,遍地黃金,只要沾上那個地,榮華富貴指日可待。她請江清秋離開楊若初。
然後談到一歲半的孩子,小楊修。徐艷麗的意思是,江清秋可以帶著孩子留在楊家,以後的撫養費、生活費全由楊家承擔。
徐艷麗一滿腹經綸的學者能說出這種話,江清秋實在意外。
轉念一想又覺得合理。
大概是窮怕了!
徐艷麗出身書香世家,六七十年代家裡蒙難,前些年才平反,緩了幾年日子才過的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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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婚姻到這種境地,江清秋已經沒什麼好留戀的。唯一的顧慮便是孩子,只要孩子方面楊家能善待,離婚的事她還是可以考慮的。
過了兩天,雙方又深/入談了兩次孩子的撫養問題,才達最終成一致。
楊若初八年不能談物件不能再婚,這期間,收入的三分之一要用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上。若楊若初回國看望孩子需要江清秋同意。
談妥之後,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那手續簡單的令人發笑。
想到這裡,江清秋織毛衣的手停了,她看到火爐內橘紅色的火焰熊熊的向上冒。忽而這兩年的記憶清晰起來。
她和楊若初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那時候她已經在棉紡廠工作兩年。
而楊若初剛大學畢業回到星城還沒有工作。初見時,彼此都沒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但母親勸說她,她一個初中畢業的能找個大學生結婚是她上輩子燒高香了。
其實江清秋是不樂意的。一是楊若初沒有工作,二是這人太古板無趣,還沒她們廠裡的男職工說話有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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