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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矛盾,“國相攻”是國際衝突。
□ 天子那個“世界之王”就不管嗎?
■ 管不了啦!被架空了。他本來就是虛的嘛!
□ 那麼誰來管呢?
■ 超級大國。“國相攻”的結果,必定是產生“超級大國”。他們的國君,就是“霸主”,也就是稱霸世界的君主。在春秋時期,就是齊桓公、晉文公等等。這就是“春秋五霸”。到戰國時期,小國都滅亡了,只剩下不到十個大國,這就是“戰國七雄”。
□ 周天子呢?
■ 先是淪落為小國的國君,後來也被滅了。
□ 總公司解散,分公司做大做強,是這樣吧?
■ 也有“子公司”做大做強,滅了“分公司”的。比如“三家分晉”,就是三個“子公司”(三家大夫)瓜分了晉國,又把自己升格為“分公司”。他們後來也成為“獨立產權的大公司”,稱起王來,這就是趙、魏、韓。
□ 哈呀,這不是“資產重組”嗎?
■ 是啊,天下大亂,就因為當時的社會要“資產重組”啊!
變革總要付出代價,問題是大小
□ 那麼,“資產重組”的結果又是什麼?
■ “壟斷經營”。過程大概是這樣的:先是“爭當老大”,結果是有了“春秋五霸”。然後是“實施兼併”,結果是有了“戰國七雄”。最後,是齊國、楚國等等也都被滅了,只剩下一家“公司”,這就是秦帝國,或者說秦王朝。
□ 如此說來,秦的一統天下,是兼併的結果?
■ 正是。所以我從來就不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只說他“兼併天下”。實際上,“秦兼天下”也是古人的說法,是符合事實的科學說法。
□ 這又有什麼不可以呢?難道當時也有“反壟斷法”?
■ 當然沒有“反壟斷法”,秦的“兼併天下”也是歷史的必然。秦和秦始皇不來兼併,也會有別的國家別的人來。而且,百代皆行秦政。秦以後,歷朝歷代,差不多都是“壟斷經營”。普天之下,原則上只允許“一個國家,一個元首,一個政權,一個政府”。請注意,我說的是“原則上”,不是“事實上”。分裂時期和周邊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要算是“例外”。其實就連某些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也是“總公司”之下不再設“分公司”和“子公司”,只有不同層級的管理部門,比如省、府、郡、縣。總之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這樣一種制度,就叫“帝國制度”。
□ 這樣好嗎?
■ 難講,大約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吧!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們還可以再談論。但不論這種制度是好是壞,反正它在中華大地上實行了兩千多年。從秦兼天下,到辛亥革命,我們民族實行的,就是這種制度。這就說明,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 這麼說,當時之所以“天下大亂”,是因為社會正處於變革期?
■ 沒錯。我們知道,處於變革時期的社會,總難免會有一些“病狀”。春秋戰國也一樣。所以,當時的“社會病”,也可以說是“變革病”。
貳 “資產重組”之痛(4)
□ 就像青春期臉上長痘痘?
■ 事情如果這麼簡單,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 比“長痘痘”嚴重?
■ 嚴重多了。付出的代價,也極其沉重。首先是人民群眾苦不堪言。因為那些“公司”之間的兼併,主要是靠戰爭。誰的槍多拳頭硬,誰就當老大。這就一要徵兵,二要加稅,三要死人。於是每年都有大批的民眾,直接或間接地死於戰爭。這可比大批工人下崗失業嚴重多了。其實就連統治階級,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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