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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上面的東西灑了一地,地板上一片狼藉。
&ldo;銘銘,不要讓我們再生氣了好不好,咱們搬家,算媽求你了。&rdo;
面對就要跪在自己眼前的母親,張銘扶著她,閉眼點了點頭。
母親眼中,立刻流露出他無法忽略的欣喜。
回到臥室後,張銘從抽屜裡拿出一個嶄新的筆記本,用鋼筆一筆一劃地,不停地寫著楊晨的名字。一行十四個字,七個楊,七個晨。一頁二十行,一共是一百四十個楊晨。一遍遍寫著,就好像看到楊晨站在自己眼前微笑,下午那點讓他愉悅的笑料,此時竟讓他漸漸心酸。
那個連猜拳都不會的笨蛋,張銘不由地笑出聲,卻是個,苦到讓人想哭的笑容。
張銘從未想到,他會哭。
但是不由自主的,寫著寫著,眼淚就掉下來了,紙上的藍黑色墨水暈開,變成一個淡藍色的圓點。
越寫越忘情,眼淚就越止不住,明明筆鋒越來越凌厲,卻還是捨不得把他的名字寫亂。
好像名字寫亂了,他對楊晨的喜歡就散了。
一寫就是一夜,一寫就是整整一個本子。
早上七點的時候,張銘終於躺在床上睡著了,懷裡抱著的,是寫滿楊晨名字的筆記本。
&ldo;小晨,就這樣住在一起,時間久了,你就會喜歡上我的吧?&rdo;張銘的聲音很輕,很輕,&ldo;我真的很愛你。&rdo;
&ldo;不會。&rdo;楊晨的回答,幾乎是斬釘截鐵的。他根本沒時間去想起,張銘喜歡的是傻楊晨。
一個人快速說出問題的答案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他特別肯定所說的答案是對的,另一種,是他怕不快點說出答案,就會說出另一個截然相反的答案。沒有探究楊晨是哪一種,張銘下了床,開啟一個抽屜,從裡面取出一個精緻的盒子,坐在床邊:&ldo;小晨,這些東西都是你爸媽留給你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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