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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邊緣地區的小鎮,這裡是盜賊的家園,冒險者的天堂。
小鎮並不大但是卻設施齊全,酒吧、妓院、賭場等等供人玩樂的地方,這裡統統都有。
埃及曆來以金字塔聞名,而伴隨著金字塔的,便是價值連城的珠寶。
正是這些珠寶引得各地的冒險者與盜墓者像蝗蟲般地湧向埃及,為的就是碰一碰自己的運氣,看看能不能撿到個一兩樣,發一筆橫財。
小鎮外全是一眼望不見邊的沙漠,盜賊橫行,搶劫殺人已經是家常便飯。所以敢來這裡的大多也不是什麼好人,全是一些作案累累的通緝犯,要不就是裝備齊全的大型冒險者團隊。
今天是個很普通的一天,鎮上的痞子們依然過著花天酒地、醉生夢死的生活,也只有在喝醉之後,他們才能作一作滿地都是黃金珠寶的美夢。
不過一個三人小團隊的到來,卻打破了這個小鎮的平靜。
這三個人扮相很奇怪,都穿著緊身的皮風衣,看起來很帥。但在沙漠中穿皮製風衣還是第一次見到,因為無論什麼皮質都不可能禁得住太陽的烘烤,不一會就會變得比鐵板還硬。
從這一點,這裡的老油條就可以看出這三個還是新手呢,不過奇怪的是他們卻在腰上佩了刀劍。
雖然這年頭動刀子的人不在少數,但是用這種古式刀劍殺人的傢伙,還是不多見的。
這麼奇怪的裝扮,立即讓眾人開始猜測起了他們的身分,有人說他們是三個吃飽了沒事幹,來這裡體驗生活的富家子弟。
不過更多的人則說,他們是某人請來的古文物鑑定專家,因為從他們佩帶的刀劍來看,都是一些頗具年月的老古董了,佩帶著這麼貴重的老古董,那麼他們的身分必定不是一般。
這頓時讓痞子們起了歪念頭,畢竟在沙漠中找寶藏,可以說是大海撈針,而眼前這三個剛出道的菜鳥,在他們看來是很好對付的。
既然這麼肥的一塊肥肉送到嘴邊,他們豈有不吃的道理?
這時,一個全身紋著奇怪花紋的光頭大胖子,拿著一把散彈槍擋住他們的去路,而在他的身後則是十來個拿著來福槍的傢伙。
碰到這種場面,一般來說都是密頓先出場,因為先禮後兵是他們一慣的作法。
密頓上前了幾步,禮貌地說道:“打擾你們很不好意思,我們並沒有惡意,我們只是來找一個人。”
“哈哈……”這個光頭大胖子粗魯的大笑了起來,連臉上的肥肉都在一個勁地抖動。
他朝三人吐了口口水,狠狠地說道:“少他媽跟我來這一套,老子是這裡的頭,老子告訴你們,你們乖乖把身上的錢財和那三把兵器留下,那我今天就饒你們一條小命,要不然,我就把你們丟去沙漠喂土狼!”
還沒等他罵完,他便覺得脖子上一涼,猛然發覺,一個紅髮男人已經用一把鋒利的長刀搭在了他的脖子上。
這幾乎讓他不能相信。不只是他,連他身後的小嘍囉們也沒看清,這紅髮男人究竟是什麼時候出刀的。
莫克無聊地看著這群小痞子,抽出一根菸,獨自抽了起來。
而那光頭胖子則沒這麼好過,他臉上慢慢開始滴汗了,用一種顫抖的聲音說道:“大爺饒命,請問您想找誰……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告訴您!”
密頓推開了坦斯手中的刀,這時光頭總算喘了口氣,連退了好幾步,與坦斯保持距離後才放寬了心。
密頓微微頷首,禮貌地說道:“我叫密頓,而我身邊這位叫坦斯,還有一位叫莫克。我們並無意打擾你們,我們來這只是想找一個叫戴麥斯的人。”
“戴麥斯?”光頭大叫道,很明顯他的眼神中多了一絲恐懼。
坦斯一眼就察覺這個光頭認識戴麥斯,他一把揪住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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