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你誰啊,我不認識你(第1/2 頁)
脫襪子的時候,襪子和腳依舊是被血泥沾到了一起,根本疼得脫不下來。
洗漱完出來後,二姨回來了。
給我了八百,然後我就走了。
去年在這裡上班時,我的退伍費發了三萬二,她飯店週轉拿走兩萬五,還有去年在這裡上班也沒給我發工資,說留著。我想著也用不到這個錢,也沒管。現在也是沒辦法了,才找她拿了點。
從二姨這裡出來後,我迫不及待的給張苗打電話,可是電話一直沒人接。我又發訊息,她回覆說在上班。
“我到靖邊了,你在哪裡上班,我去那附近等你。”
“鼓樓附近。”
“行,那我去鼓樓附近等你,你幾點下班。”
“我下班時間一般是五點半,不過不一定,下班了我給你說吧。”
“嗯。”
我在附近隨便找了一個網咖,邊玩遊戲邊給手機充電。
下午五點半了,還是沒有她的訊息。
我準備給她打電話,拿起手機,又怕打擾到她上班。
算了,她下班了會給我打電話的。
五點半之後,我也沒什麼心思玩遊戲了。放著喜羊羊與灰太狼,想要緩解一下自己的心情。
徒步的第二天,她告訴我想要分手,準備和那個男的在一起。
原因是那個男的不會給他吃麵條。
因為張豔準備結婚了,我們約好一起去參加婚禮,她也同意了。
這一路走來,唯一的念想就是再見她一面,而分手這件事卻一直壓在我的心頭。
就這樣,我邊看著動畫片,時不時的拿出手機看看時間。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一直到六點,始終沒有她的訊息。
不行,我要給她打個電話問一下。
電話打過去,不一會她接起來了。
“喂,你下班了沒。”
“下了。”
“你在哪,我現在去找你。”
“不好意思,我已經回來了。”
“啊?你回去了?”此時我也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了。但我依舊不願意相信,繼續像只舔狗一樣繼續糾纏著說道:“到今天為止,我已經走了四天三夜了,你難道就不能和我見一面嗎?而且我們明天還要一起去參加張豔的婚禮。”
“今天我忘記你在了,明天吧。”
她的聲音非常的冷漠。可我沒管那麼多,依舊願意相信她。
當晚我在網咖過了一晚上,這也是我這幾天過得最舒服的一晚上。吃飽了,還有地方好好休息。
可第二天她告訴我說不去參加婚禮了,等她下班了可以見一面。
其實去不去參加婚禮不重要,我主要想見她。
可一連兩天,她每次都說忘記了,已經回家了。
這時候我再傻也知道什麼意思了。
當時的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只是說道,明天我再等你一天。如果你還不見面,我就回去了。
說完這句話後,第二天她見我了。
可結局讓我感覺自己像個笑話。
可能讓我等那麼多天是為了試探我的底線,最後的見面更像是為了看個小丑。
這天她告訴我,她下班了,在回家的路上,馬上就要到鼓樓了。她讓我快點,如果慢了,她就走了,她不會停下來等我的。
本來在上網的我,隨手關了電腦,急忙背起書包一瘸一拐的走去。
因為腿腳還沒好,左腳走路還是使不上勁。
終於我提前到了。
“喂,你到了嗎?我到鼓樓這裡了。”
“我快了,還有兩百米。”
我站在路上,左顧右盼。一分鐘後,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