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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生也不輕鬆,叫了幾聲魏強沒反應,他也躺在沙上隨著了……;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第十二章 分房鬧劇】………
副廳長一錘定音,且不論黃啟的案件是否有以疑點T造和持有槍械彈藥這一項,對他的抓捕就不能放鬆。由於牽涉了報復殺人,而且還是現役刑警隊長,公安部對黃啟的全國通緝令很快批了下來。海城市公安局作為主辦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稍有可疑線索的地方就得馬上跟進。刑警隊的大量經費投了進去,可黃啟彷彿飛天遁地般沒。有了蹤跡,這使得刑警隊的辦案經費顯得捉襟見肘了起來。李國生不的不將大。量的精力轉而投入到整天給人鞠躬作揖的到處要錢。上,派出外面的調查人員只能壓縮再壓縮。
在這次事情上,有一個人。到是立了功。
廖連凡在槍擊案不久的搜尋中,在距離刑。警隊不遠的一處綠化帶裡現了一支m1903式9毫米手槍,後來被。證實正是這支槍殺害的王洪平隊長。當然了,槍被找到的時候,由於時間已經比。較久,已經無法提取有效證據。在與部隊方面聯絡後現,這種槍在二戰期間已經在我國大量存在,解放戰爭期間更是幾乎國共方面的軍官人手一支。後來我軍換裝制式54式手槍後,這些槍基本上被上繳銷燬了,但是在軍械修理所和一些軍需倉庫裡還有少量庫存。可惜由於時間久遠,原始資料缺失得非常嚴重,已經無法查證是否屬於丟失槍械。冥冥中,這似乎從另一個側面佐證了這支槍就是黃啟從軍械修理所盜竊來的。為此,廖連凡榮立三等功一次。由於廖連凡的資歷比較老,經局裡面同意,給了他一個計程車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的職務,享受正科級待遇。
宿舍樓的建設已經全面鋪開,負責承建的凌老闆三天兩頭拿著票來催李國生要進度款、材料款。有錢好辦是,工程進度倒是挺快的。不過一直負責這事的董軍政倒是現了點問題。他開始提醒李國生,按照目前的情況,到了工程後期,凌老闆肯定要求追加工程款。這事讓李國生撓頭不以。不止一次,李國生開始跟江局長反應這個事,隱約指出,凌老闆辦事有點不地道,綜合算起來,現在刑警隊的宿舍樓造價已經快趕上開商出資購買土地修建的商品房了,利潤空間已經非常大,要是將來還要追加造價,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對於這個事情,江局長每次都回答得含含糊糊的,只是答應去跟凌老闆談一下,其它的就沒有了下文。李國生當然不好再說什麼,只能姑且聽著。
這事還不算最麻煩的,還有一件事讓李國生更心煩的。按理來說,王洪平隊長夫婦已經死亡,都說人死如燈滅,那麼這次建的旨在解決現役刑警隊員住房問題的宿舍樓就不應該再享受了,可是考慮到畢竟王隊長是烈士,刑警隊支部會議上,誰都沒有提這個事,就當是預設了下來。當然了,原來定的王洪平隊長第一個優先選房的事自然也沒人再提了。可不知怎麼的,負責收集資款的同志找到王洪平的兩個兒子收集資款的時候,兩個人不說給錢,還振振有詞的要求多分一套,用他們的話來說,他們的爸爸在刑警隊幹了一輩子,臨了老兩口落得個被歹徒報復殺害的下場,雖說給評了一個烈士,可是那東西即不當吃也不當喝的,海城市公安局就算是當做補償,也該給兩兄弟一人一套房子。至於說到要錢,難道他們老爺子幹了一輩子公安,刑警隊還好意思要這兩套房子的錢?
事情到了這一步,底下的人就不好處理了,只能把情況反饋到隊裡來。薰軍政也拿不了主意,於是跟李國生商量該怎麼辦。事關刑警隊大家的利益,李國生明知道這件事情不合理,可是出於對王洪平隊長夫婦的尊敬,決定還是讓大家討論一下,讓大家來定這個事情。
本來這件事是刑警隊內部的事,可不知怎麼的,王家倆兄弟就知道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