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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顧先生上班都勤快。
「小染,小染,救救爸爸媽媽吧,求求你了。我們已經破產了,公司賣了,房子也賣了,我們無家可歸了,還背著一身的債,只有你能救我們了。」
上課回家的路上,在小區門口,林染被馬路上突然衝出來的人堵在車頭,兩個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的叫花子,跪在地上,又是哭,又是喊的。
林染沒動,也沒下車。
直接打電話報了警。
楚鳴滄的六個億是挪用的公司的,當然得還。他的資產都還倆了,估值 不夠。一半都不夠。剩下的當然是債務轉移,林氏欠他的錢,就得還給顧氏。
要麼林家咋會破產呢,公司好歹還賣了三個億。
家裡房子車子,珠寶首飾,收藏字畫,也還能湊出來兩上多億。
最終還是差了三千多萬。
不要是不可能滴。憑什麼不要。
他們就應該接著再回採石場搬石頭去。
若是他有那個命,還能再撿到漏,她也能再讓他破產一次。
對於林染的絕情,林有為兩口子破口大罵。
可罵有什麼用呢,再怎麼罵,警察該把他們帶走還是會帶走。
她有足夠多的證據證明自己是被方老師夫婦養大的,林有為夫婦沒有盡過任何一點撫養的義務。之後她也沒有花過他們一分錢,更沒有繼承過任何一點他們的財產,所以,她也沒有義務要承擔他們的債務。
至於說贍養義務,這個林染不拒絕。就按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每人每個月九百嘛。她可以支付,沒問題。
但這個錢,是直接劃到顧氏公司的帳上的,還債了。
而且,這點錢,不夠還利息的,他們的債每一天都在增加。
嫌給的少?與她的生活水平不匹配?
那沒辦法,她成年以前,過的日子,也跟林家的生活水平不匹配啊。
給是法律義務,給多少,只要不底於標準線,多不多給,多出多少,是情份。
這個東西,林家人沒有。
所以,也就不必浪費在他們身上了。
惡人就得惡人磨。
林有為兩口子,對原身能強硬得起來,那是因為小姑娘剛出社會,平靜安穩的長大的,沒經過多少事。好欺負。
現在的林染,用不知道里子已經換人的外人評價就是。黑化版。
比狠比手段,比啥,他們兩口子都不是對手。
他們慫得老老實實的。
從派出所出來,再也不敢來找林染。
沒有地方住,沒有錢,就翻垃圾箱,撿瓶子撿廢紙換錢買吃的。沒地方住,睡橋洞,住收容所。
兩個人養尊處優了十幾二十年,早已經不是當年創業時候能吃苦的他們了。沒過幾天,趙思雅找了一個保姆的活兒,照顧一個七十多歲的退休老師。幹了不到一個月,跟林有為領了離婚證,轉頭就跟老頭兒領了結婚證。
林有為一看她這日子比撿垃圾強多了。
有樣學樣唄。
不行不說,能生出來兩個特別漂亮的女兒的人,樣子總還是過得去的。再加上十幾年大老闆當著,氣場還是有的。
年輕的奔著錢的有杏獨家他找不到。年紀大的看臉的富婆他還是能找到的。
只要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讓富婆快樂開心,領出去能充門面,回家了任勞任怨,鄉鎮富婆還是不會嫌棄他的。
這樣挺好的,林染知道他們的訊息,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只要他們老老實實的過這樣的日子,那就叫他們過。
但是動心眼計,算計別人的錢財,對方是不是活該她不管。他們算計到手的錢財,必然是要第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