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皆由法式(第1/2 頁)
“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唐律疏議.斷獄律】
西漢初期治國講求內儒外法,孝武皇帝時,有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如上林、若盧、掖庭、內官獄等等,在地方上,則是有鉅鹿、宛城等獄。即便到了東漢,也仍有左右都侯、北寺等詔獄。
牢獄雖多,功能卻各有區別,犯人的等級、罪行的輕重、判處的結果往往也因為投入牢獄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在長安,郡縣一級的監獄有東市獄、西市獄、長安獄,分別歸屬京兆尹、左馮翊與長安縣管轄,城中出現案件會根據發生地點歸某獄處理,有疑獄則上呈廷尉。
案發在城門內大道上的曹植,此刻就按照屬地原則關押在長安獄中。
作為車騎將軍曹操的兒子,曹植在獄中的處境還很不錯,在伏德的關照下,既是獨居,又無鐐銬,各類待遇也不缺少,跟那些關押在暗無天日的虎穴中的重犯比起來簡直猶如天壤。
但是曹植一介貴公子仍不適應牢獄生活,在見到兄長曹丕以後,發自內心的喜悅溢於言表:“阿兄?你是來接我出去的麼?”
曹丕沒急著回覆他,慢悠悠的往私下顧盼著,身後的獄史見狀,趕忙為這位年輕的京兆丞尋了一張胡床過來。
將獄史等人屏退後,曹丕用寬大的袖袍拍了拍胡床上的灰塵,皺著眉頭坐下,面對著曹植:“父兄還以為你在獄中清瘦了,想不到戒了酒色,說話都有了幾分中氣。”
“阿兄說笑了。”曹植往後退了兩步,將自己的處境展示給對方看:“此處四壁泥牆,草蓆鋪地,角落甚至還有前人的朽骨殘骸,高窗只有正午才有陽光灑下,豈是宜居之地?”
曹丕的目光卻是往牢房內的桌案上看了幾眼,哂笑道:“你倒有閒情,在獄中還能點燈、有筆墨寫文章,這次寫的什麼?《囹圄賦》?還是《七哀詩》?”
似乎被他說中了,曹植不自然的笑了一笑,迴避道:“阿兄是來接我出去的麼?”
“你以為呢?”曹丕好整以暇的說道,一副輕鬆的模樣,像是兄弟之間熱情的開著玩笑。
“此事錯皆在我,朝廷不論定下何罪,我皆會一力擔之。只悔恨當日貪杯,鑄成大錯。”曹植嘆息道:“可憐周氏郎君無辜,遭此一劫,弟在獄中不得探望,還煩請阿兄代我過府致意。”
曹丕看到對方風骨錚錚、大義凜然的樣子,忍不住笑了:“聽你這番話,想來是知道……喔,是從他們那些獄史口中知道的麼?笞刑或是杖刑,然後便是城旦舂,受點皮肉之苦,此事就算揭過了,以後你仍是那個文士風流的曹子建……只可惜,有些事你想得太簡單了。”
“阿兄,此話怎講?”曹植意外的看向對方,這些年他在長安過的順風順水,在一眾文士之間深受追捧,就連皇帝也曾贊讀過他的文章,可這一切的假象卻矇蔽了他的雙眼,讓他忘記了政治的殘酷——他以為自己所犯的事只要依律定罪就行了,卻忘了世上有比律法更大的東西。
“本來長安令確實是這樣判的,但讞文報上去後,卻被廷尉駁回來了,認為議罪太輕。”曹丕表情複雜的說道。
“廷尉?如今暫代廷尉職的不是程公麼?”曹植想了想,不可思議的說:“他可是當年在阿翁麾下任事的僚屬,情誼深厚,怎麼會在此事上為難我?”
其實這件事程昱並未與曹丕透過氣,他也只能猜到大致原因:長安令的依法判決並不能讓怒氣未平的長公主解恨,與其等到長公主質疑議罪太輕,倒不如自己這邊佔據主動,將矛盾轉移出去,等矛盾再轉移回來時,又做推手,可保無虞。
曹丕面上冷笑道:“廷尉不為難你,就是長公主為難你,我可是聽說長公主網羅了一批明法科的太學生,要逐律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