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派出所報案(第1/2 頁)
王思明滿頭大汗,喘著粗氣猛地推開派出所的大門。
一踏進向陽公社派出所,他馬上在心裡默唸“系統,簽到!”
老天爸爸,給我簽到個公安技能吧!求求了!
“叮!宿主已完成本日簽到,簽到地點向陽公社派出所,恭喜您獲得——”
“定位追蹤器!”
“僅限使用48小時!”
王思明心裡一喜,立刻默唸,“使用,定位追蹤王小妮的位置!”
腦海中瞬間刷的一下,浮現出一張地圖,代表王小妮的紅點正在地圖上的某個位置閃爍著。
王思明深深吸了一口氣,朝著一位公安同志走去。
“公安同志,我要報案,我妹妹丟了!”
對面的公安年紀二十來歲,神情嚴肅,邊拿出記錄本子,邊看著王思明說:“彆著急,先坐下,把情況說一說。”
王思明坐下,一臉凝重地說道:“我叫王思明,我的妹妹叫王小妮,她今年七歲,身高大約一米,鵝蛋臉,嘴角有一顆小痣,頭上扎著雙馬尾,上身穿花色小褂子,下身是條黑褲子。
今天上午大概8點15分的時候,她正在二道街衚衕玩耍,突然就不見了蹤影。
我娘立刻跟鄰居外出尋找,至今沒有找到。我也及時呈報給了公社廣播站,播出了尋人啟事。”
葉大成手裡的筆唰唰地寫著,心中暗想,這人說話條理清晰,夠冷靜的,緊接著他開口問道:“你覺得你妹妹是普通走失,還是有其他情況?”
“公安同志,我敢斷定我妹妹是被人拐走了!請你們儘快展開搜尋,以免人販子將她轉移!”
葉大成眼神一亮,追問道:“哦?你為何如此篤定是被拐走的?而且,你認為人目前還在公社這邊?”
王思明冷靜地回答:“我妹妹當時正在與小夥伴開心地玩耍,不可能無緣無故突然失蹤。
而且,她對自己的新“玩具”格外寶貝,沒玩夠一天絕對不會丟棄。我在衚衕口發現了她遺落的“玩具”。
幾乎就在她剛不見的瞬間,我娘就心急如焚地出門尋找,然而卻一無所獲。
小孩子若只是普通走失,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消失得無影無蹤,連母親焦急的呼喚都絲毫聽不見。
綜上所述,我判斷我妹妹就是被拐走了。”
王思明頓了頓,繼續說道:“至於為何判斷目前人還在公社,”那是因為在定位地圖上看到的啊。
“首先,我妹走出衚衕口,柺子不可能未卜先知,更不可能提前蹲守,那你說,柺子當時為何非要拐一個小女孩呢?”
葉大成接過話頭:“第一種可能,衝動作案,遇到機會,不想放過;
第二種可能,對方被小女孩發現了什麼,不得不帶走小女孩。”
王思明點了點頭,接著說道:“那無論是哪種可能,在這種意外狀況下,對方能保證立刻離開公社不被發現嗎?”
葉大成看了看手錶:“可是人物失蹤的時間是8點15分左右,現在已經9點05分了,50分鐘過去了。
對方有可能已經做好偽裝,帶著孩子離開了公社街道範圍。”
是啊,總不能說我有掛吧,那該怎麼說服你呢?
王思明忽然身體前傾,盯著葉大成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不是50分鐘,是15分鐘!!!
我妹失蹤時間是8點15分左右,廣播播報尋人啟事是8點30分!
15分鐘之內,要找到適合地點,做好偽裝,和其他準備,這點時間根本就不夠柺子離開公社街道範圍!
廣播尋人啟事連續播放了三次!
咱們公社人民熱情淳樸且樂於助人,群眾的眼睛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