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心跳一百(第1/3 頁)
嚴少筠已經忘了自己是如何走入臨時聆訊庭。
腦海裡只記得陳彥祖最後的叮囑:“不要看任何人,只看發言稿。”
三位法官坐在審判席,看著低頭不語的嚴少筠。
他們都注意到了那明顯不合身的律師袍,只是誰都沒有開口。
大律師進入法庭必須衣著得體,不過衣著得體不代表必須合身,嚴少筠如果有得選,也不會這樣。
堂堂嚴官的女兒變成現在這樣,三人嘴上不說,內心難免同情。
麥家烈終於開口:“辯方律師,你向法院遞交申請書,申請更換陪審團是不是?”
沒有應答。
麥家烈只好重複問題。
另一名法官則提高了聲音:“辯方律師。你的父親是一名優秀的法官,是我們的好朋友。但這並不代表你在法庭擁有特權。如果你始終不說話,我們將起訴你藐視法庭!”
“是……”
嚴少筠低聲回應。
眼睛死死盯著發言稿,根本不看任何人。
麥家烈有些無語:“辯方律師,你應該知道,自己的任何申請,都必須有充足的理據!我希望你不是浪費我們的時間!”
“理據……理據……”
嚴少筠大腦高速轉動,手中的發言稿,已經變成廢紙。
她上了法庭不僅大腦一片空白,不僅忘了該說什麼,就連字都認不出!
那些熟悉的文字在視線內扭曲變形,最終變成一個個詭異的符號,半個都不認識。
就算想要照本宣科也做不到了。
好在,他連這一點也算到。
理據這兩個字就像是某個開關,開啟了她記憶裡面的一部分。
忽然她以異常流利地語速回應:“我方的理據,就是到目前為止,有關這起搶劫案的報道。在這段時間內,有三本雜誌和五份報紙在油麻地富豪錶行劫案的報道中,稱我方當事人為開槍殺警的冷血悍匪,具體頁數如下……”
“每一個嫌疑人未經陪審團做出裁定,都應視為無辜。被告上庭時無需著囚服,就是為了避免陪審團歧視。媒體擅自將我的當事人描述成殺人兇手,明顯有失公平。我們無法保證陪審團成員不會被報刊雜誌內容所誤導,更不能否認,他們的潛意識會被輿論影響,進而做出不利於我當事人的判斷。因此我申請,法庭對相關傳媒機構做出警告,下達禁止令,責令其停止銷售相關刊物,並在最新一期刊物中刊登內容、比例、字數、頁面均不小於錯誤報道的文章,承認失誤挽回影響,同時更換陪審團,保障我當事人的利益。”
最高法庭外,陳彥祖輕聲背誦理據。
料敵從寬。這是何象飛打官司的原則。
風光的時候,對於同行冷嘲熱諷,又或者當面稱對手為酒囊飯袋,這些事情他都做過。
但每當和這些嘴裡的酒囊飯袋、冒牌大炮對壘時,不管表面如何輕鬆,都會私下裡打起精神認真準備,把每一個對手都當成勁敵看待。
這也是何象飛保持連續三十九場不敗紀錄的秘訣之一。
自己如此,對嚴少筠的安排也一樣。
明明寫了發言稿照著讀就可以,還是要求把所有內容背誦下來,再給她設定關鍵字。
只要觸發到這個關鍵字,她就可以流利地背出一段對應文字。
這就是針對嚴少筠“考試機器”這個特點,制定出的專屬方案。
聆訊庭不是正式法庭,不會有人打斷她的話,也不會有人喊反對。
只要按照這個套路進行,就能背出需要表達的內容。
整個發言稿被設計成幾個段落,每個段落對應幾個關鍵字,隨便觸發一個就可以。而每個段落對應的,也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