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簡單變複雜(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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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不久前,東河省委在全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會議上,宣佈付成舉同志任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黨委書記,提名省政府副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
這就意味著,從今往後,東河省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公安廳廳長了。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公檢法受政法委協調,而公安局辦案則受檢察院監督。
如果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就成為公安局管法院和檢察院系統,成為公安局一家獨大的局面了。
這就造成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俯首聽命於公安局長的指揮棒,冤假錯案發生機率相應會提高。
為了制止這種怪相,國家出臺了相關措施,政法委書記不在兼任公安局長,但是公安局長卻可以兼任政府部門的副職。
比如說省公安廳廳長可以兼任副省長,市公安局局長可以任副市長。
相應的,西吳縣新任公安局長完全可以兼任副縣長,級別提到副處級,位置變得相當重要了。
聽榮自斌的意思,正好藉助這次整頓公安隊伍之際,拿下萬明磊,同時讓黃維高卸下兼任的公安局長職務,專心做他的政法委書記。
還要把縣公安局長提到副縣長位子上,這樣一來,縣公安局長的位子就十分誘人了。
副處級,又手握實權,誰不會眼饞和心動呢?
看來,朱方覺是無意於這個位置,他把主動權交給厲元朗。但是問題來了,如果公安局長身兼副縣長,這可是需要廣南市委批准。
公安局屬於雙重領導,人事、財政等歸縣政府管轄,業務要歸地市級公安部門領導。
縣長有提名縣公安局長的權利,也有提名副縣長的權利,綜合二者看來,榮自斌在這件事上,有很大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厲元朗還是把這件事想簡單了,原本以為趁此機會拿下萬明磊,安排自己的人進入公安局擔任局長,就萬事大吉了。
不成想,榮自斌弄了這麼一出,非要把公安局長提到副縣級。
這麼一來,原本沒人在意的位子,瞬間提高身價,虎視眈眈的人肯定大有人在。
就是之前一直支援自己選人的朱方覺,還會持原來的觀點嗎?
朱方覺有點迫不及待,在縣公安局人選上,他傾向於厲元朗提出來,說白了,就是送給厲元朗一份大蛋糕,一個記得住的人情。
主要這是沈錚書記特別交代的,這件事要以厲元朗為主,這人能跟葉明天說得上話,也能平息省委對此事的關注。
好麼,省委書記、省長,再加上一個常委的省軍區政委,三個大佬都過問此事,他一個市委書記怎能抵擋得住?
好在厲元朗跟這三位都有關係,只要厲元朗挑不出來毛病,就會萬事大吉。
由此朱方覺才要快刀斬亂麻,以最快速度辦妥這事。
他之前已經和黃維高單獨談過話,明確告訴他,萬明磊這次必須下臺,還發狠的說:“萬明磊這是咎由自取,誰都別想保他!如果他懂得進退,以後我會考慮給他一個好的安置,否則的話,直接讓縣紀委介入,查一查他屁股乾不乾淨,有沒有痔瘡!”
這話說的夠堅決,夠徹底,夠無情。
是說給萬明磊的,更多直指黃維高。
他不是你的好下屬麼,你要是講情的話,不好意思,我會趕盡殺絕,直接查萬明磊的貪腐問題。
這年頭,手腳乾淨的幹部不多。尤其萬明磊在警界多年,肯定沒少拿好處,一查一個準。
所以說,面對朱方覺難得動怒,黃維高幹張著嘴半天,把一肚子的話硬是生生嚥進去。
看來,回去要好好做一做萬明磊的工作,這次真格保不住他的烏紗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