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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路克就開著一輛剛買到的破車出發了。
這車很破舊,但也很便宜,八百美刀的價格很可能因為這是一輛過了n手的贓車。
當然,對方肯定是宰了他一筆,對此路克心知肚明,不過他沒時間和賣車的那位扯皮。
這次他的假期才十天,現在到這裡已經用了兩天。
回程起碼也要預留三天,那他行動的時間不能超過五天。
時間越少,他行動的危險就會越大。
此刻的路克,身上也就剩下兩千出頭的美刀,但他並不焦急。
開著破車,拿出一份研究過無數次的墨西哥地圖,路克飛快地向自己的目的地開去。
卡洛斯家族是一個新興的小型家族,實力在墨西哥並不強。
為了節約成本,他們選中了靠近德克薩斯邊境的某處小鎮作為家族據點。
不過最近幾年他們賺了不少錢,據說已經在尋找新的家族地盤了。
但到目前為止,他們都還在這個叫特米爾的小鎮上盤踞著。
這裡是墨西哥,美國小鎮大多數就幾千甚至幾百人口,這裡的小鎮卻接近萬人的規模,其中實力最強的就是卡洛斯家族。
路克在經過沿途幾個小鎮時,買了一點瓶裝水。
食物就算了,那東西的衛生沒法保證,他不想讓自己的肚子去接受這種未知考驗。
不過他隨身的揹包中有高熱量食品,頂個一兩天沒問題。
一天時間,加了一次油,路克都在路上行駛著。
這輛車破舊的是外表,內在的主要部分還是沒問題的,這是路克跟著羅伯特學來的經驗,簡單判斷一輛車是否能開動,而不是剛開一會兒就趴窩。
這輛車也真給力,雖然沒空調,車窗也破了一塊,坐墊都被子彈打出了好幾個洞,但它卻一直穩穩噹噹地前進著。
趕在入夜前,路克抵達了目的地特米爾小鎮。
他沒有傻愣愣地衝進去,在小鎮一公里外就停下了,找個處樹蔭把車開了進去。
下車給周圍佈置上了簡單的警戒裝置,他才在車裡休息起來。
一直等到天色完全黑,路克給自己化了一個妝,臉上貼上大鬍子,帶上一頂有些濃密的中長發,乍一看象個文藝青年似的。
他才步行出發,進入了特米爾小鎮。
這裡和大多數的墨西哥小鎮差不多,髒亂差是一定的,不過這裡卻有兩家很不錯的夜店。
其中一家就是卡洛斯家族的生意。
他們在這裡公然銷售貨物,並且吸引主要來自美國的有錢遊客消費。
在他們的夜店裡,客人只要有錢就能幹很多不能在美國幹的事,而且他們店的聲譽很不錯,絕不會搶劫客人。
想想也是。
對於卡洛斯家族來說,那些貨物的成本低得發指,在店裡賣給那些美國遊客,卻是按照美國那邊的最低零售價賣。
在店裡賣出的錢,95都能算成純利潤。
現在,這個夜店在美國那邊都小有名氣,生意好得不得了。
畢竟,一家夜店頂天了一晚接待三四百個客人,他們的客戶卻來自全美各地。
路克在克里斯提供的資料裡,早就看到了這些情報,因此才能如此簡單地找上門。
比起真正的大毒梟,卡洛斯家族最多算是新出道的小馬仔,底蘊不夠。
真正的大毒梟,手下隨便就有幾百個精銳槍手,外圍更有數以千計的小弟馬仔,路克想幹掉他們都很難。
路克在黑暗中,繞著這家叫薩普瑞拉的夜店觀察了好幾圈,最後才回到大門前,直接塞給了門口兩人一人一張富蘭克林,渾身扭動著走了進去。
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