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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事之人,問道:&ldo;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他要收你三倍的價錢呢?&rdo;
鬧事之人聞言立馬道:&ldo;大人,這哪還需要證明,我們本來就是帶夠了銀錢去喝酒的,要不是他們突然之間要收幾倍的銀錢,早就結帳走了人,哪還會被人綁一晚上,&rdo;
說完之後,便讓旁邊站著的捕快過來掏自己袖袋裡的銀錢。
捕快在得到縣尉的點頭許可後,走過去一掏,果然掏出來兩錠各五兩的銀兩。
縣尉見狀點了點頭,但是神色卻沒有絲毫的變化,也不知他是表示自己聽到了,還是表示贊同那鬧事之人的看法。
接著便把頭轉向駱清塵,問道:&ldo;你呢?有辦法證明是他們不願意付酒錢嗎?&rdo;
駱清塵聞言道:&ldo;我有人證。&rdo;
他說完之後,那縣尉還沒發話,就聽旁邊那挑事之人道:&ldo;人證?你那夥計跟掌事都是你們鋪子裡的自己人,說的話能算數嗎?&rdo;
縣尉聞言點了點頭道:&ldo;嗯,夥計跟掌事說的話自然不能算成證據,你還有其他可以證明的嗎?&rdo;
駱清塵道:&ldo;我鋪子旁邊幾家鋪子的店主跟夥計們全都可以給我作證,只是要麻煩大人安排人去叫他們過來了。&rdo;
那幾人聞言愣了一下,但很快便又反應了過來,昨日他們特意挑那麼晚的時候找事,就是算準了鋪子裡發生的事情不會有人看到,尤其是剛發生衝突那一瞬間。
可是見駱清塵那信心十足的模樣,心裡又有些範嘀咕。
縣尉聽聞要去叫人,便隨意指了兩個捕快道:&ldo;你們去把那幾人找來。&rdo;
駱清塵聞言道:&ldo;可否讓我店裡的一個夥計一起去,他知道哪幾個人是證人。&rdo;
縣尉點頭應允,於是昨晚那個去叫林叔的夥計便帶著兩個捕快一起出了門。
兩條街隔得並不遠,很快三人便回來了,身後還跟著一大群或作證或過來看熱鬧的人。
這些人便是昨日事情結束之後,門口跑出來的那一串腦袋。
或許是緊張,又或者是想要先聲奪人,那領頭之人一見大家都到了,便高聲問道:&ldo;他說我們不願意給酒錢,你們有人親眼見到了嗎?&rdo;
之前在酒館二樓的時候,他便留意過,當時的街道並沒有什麼行人,附近鋪子的門也關了十之七八,只有少數幾家鋪面還沒關門,街上還擺著攤子叫賣的小販也寥寥無幾。
而他們的爭鬥只發生在一瞬間,就算有聽到聲響的人跑過來看熱鬧,也只能看到他們打鬥的下半場了。
哪知事情並不如他所願,縣尉才開口問話,便有好幾人把他們昨晚在鋪子裡的對話全都說了出來。
領頭之人越聽臉色越白,最後喃喃自語道:&ldo;怎麼可能。&rdo;
駱清塵笑了笑道:&ldo;為什麼不可能?&rdo;
如果換任何一個稍微粗心一點的,可能真就讓這群鬧事的得逞了,因為在他們打起來之前,半夜三更的,店裡就他們鋪子裡的人跟這群鬧事的兩撥人,說了什麼,為什麼起爭執,根本就不會有人知道。
但是駱清塵一開始就感覺事情可能不會這麼簡單,便吩咐過跟他上樓的那個夥計,於是便有了後面那一出。
鬧事的人只當那個夥計是出門求助,因此並不放在心上,因為他們本來的目的就是想要潑髒水說酒館是黑店,哪知夥計出去,並不是直接去林叔那裡,而是先找了附近的攤販及未關門鋪子裡的人,讓他們在門外看著,這也是為什麼駱清塵一直跟幾人廢話的原因。
而這群鬧事的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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