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謎(第1/2 頁)
“調查文森特·範·寧的行蹤軌跡一事並不太難,一是時間不遠,迄今不過7年,工業社會的管理規範程度大大好過從前;二是他到雅努斯後的社交活動連續可查,時間、地點和人物的邏輯都是能順接上的。”
黑夜,河畔荒野地帶,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細碎的河岸砂石中佈滿枯草,蠟先生所坐的輪椅碾過其間,不斷髮出噼裡啪啦的脆響。
拉絮斯與兩位調查員緊跟其後,他在低聲彙報,手下有人提公文包,有人持著地圖。
“......唯一的問題只是以前,我們未將‘文森特’這個新名字和曾經探索小隊的副隊長‘分形師’對上號。一旦對上後,問題都不再是問題了。”
“因此,我們早在新曆912年12月、913年3月以及6月,就組織了三次實地的全過程調查,過程也不具備什麼阻力——”
“文森特於909年9月6日登上了清晨7點18分啟航出發的‘黑色黃金’號遠洋遊輪,航次編號Kbh1065,票根座次1-060,始發站烏夫蘭賽爾南碼頭區,終點站雅努斯以利沙港,抵達時間9月24日上午9點48分。經過三次火車換乘,兩夜旅店住宿以及若干小距離的馬車換乘後,他在9月30日的中午12點01分抵達了聖珀爾託......”
拉絮斯的敘述平緩、清晰且無一遺漏。
甚至精確到了文森特在途中某一旅宿酒店的房間號碼和餐食,精確到了其在聖珀爾託華爾斯坦大街上點過的一杯咖啡的制式,或是,某天出入某美術館看展的起止時分。
理論上來說,在現有的社會執行模式下,調查小組已經集齊了所有能留痕的資訊。
訂單號、水單號、證件號、票根票據,以及必要的第三人口供和記憶——採用提供回憶線索,或潛意識的引導等方式獲得的......
“文森特在聖珀爾託可查到的活動行蹤,時間跨度不長,僅有十天不到。”
“最後一次留下的痕跡,是他於新曆909年10月10日的這一天,在‘華爾斯坦日光大酒店’的前臺歸還雨傘,時間是上午10點。”
“數位侍者的回憶及相關佐證票據表明,這一天再早2個小時,他在酒店餐廳用了早點,但往後沒有再來用午餐,也沒有用晚餐,聖珀爾託其他餐廳也沒有查到記錄,或許他後面在流動攤販處解決過用餐,但不管如何,當晚他沒有回房。”
“第二晚,第三晚,文森特仍舊沒有回房,酒店服務人員起初不以為意,直到他預付的房費用完,第四天上午聯絡未果報警,而他的房間仍放有自提歐萊恩出發攜帶上的行李,和幾幅近日創作的小尺寸街景油畫寫生......”
“這就是當時的聖珀爾託警方認定的失聯過程,訊息傳回當時在聖萊尼亞大學讀大一的範寧那裡到了10月底,文森特的失蹤時刻則被定為10月10日上午10點於前臺歸還雨傘後。”
“但實際上,我們後來的追查,將文森特的實際行蹤,往後延伸了一小段!......”
“雖然不知道文森特10月10日-10月15日這段時間經歷了些什麼,但是10月16日-10月21日這6天,他實際上離開了聖珀爾託!”
“他更換過數次包含火車、船和馬車在內的交通工具,去到了我們眼下所在的阿派勒地區!而當時警方並未查到的原因,主觀和客觀原因都有:一是例行公事,重視程度有限,並沒有徹底刨根問底,二也是因為當時的實名制普及率更低之故!”
“我們追溯到最後的可查記錄,是他在10月21日下午5點,於赫治威爾河畔的明特金康斯小城碼頭下船後,乘上了一輛出租馬車,車伕收了一塊10鎊面值的金幣,沿著河岸,往上游儘可能地帶他走了一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