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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孩子,背著黃布包去唸小學一年級。
有時候去縣城趕集,他特別羨慕幼兒園裡那五顏六色的滑滑梯,還有其他兒童玩樂裝置。可惜「爸媽」並不喜歡他去縣城,就算去了城裡,也不會讓他單獨離開太久。
直到十歲那年,老師發現他渾身是傷,甚至連手臂都被打得骨折,就去報了警。也是那時候他才知道,他不是爸媽親生的孩子。
他們說,他是他們從垃圾桶裡撿來的。
「要不是我們撿他回來,他早就餓死了。」面對警察,養父理直氣壯:「我打他怎麼了,老子打兒子天經地義,就算把他打死,那也是他欠我的。」
直到後來他聽說自己要坐牢,才哭著說自己沒讀書,不懂法律。
「自己養的貓貓狗狗,都是可以打的,我救了他的命,打了怎麼就犯法呢?」
黎昭覺得自己很幸運,老師救了他,警察叔叔救了他,還有那麼多的人幫助他。他住進了福利院,每天都能吃飽穿暖,還可以不捱揍,這樣的生活實在是太好了。
「整歲年就是我的好運年啊。」回憶起這些,黎昭得出了一個結論:「十歲的時候,我走了好運。二十歲的時候,又走好運……」
「不要迷信。」
黎昭剛想說這不是迷信,突然看到有個老人坐在角落裡擺攤,花白的頭髮在寒風中飛舞。可能因為太冷了,她整個人縮成了一團。他拉著晏庭走近,發現老人面前擺著一張塑膠布,塑膠布上放著一些針織品。
「奶奶,您這個多少錢?」黎昭拿起一盆針織的向日葵,問臉上滿是皺紋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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