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書(捉蟲)(第2/3 頁)
吃飯也沒人管,然後就這麼沒了。
林曉慧梳理完這段記憶的時候,輕嘆一聲,這姑娘真的可憐,運氣也不好,簡直就是林秀芝的對照組,不過林秀芝這名字怎麼這麼熟悉?
林秀芝,未婚夫叫李向東,來自北城城裡的放映員……
林曉慧只覺精神一震,她就說哪裡怪怪的,她昨晚看的年代文中,女主不就叫林秀芝,她的丈夫叫李向東,孃家就是林家村的。
所以,她這是穿進昨晚看過的小說裡了?
林曉慧趕緊回憶劇情,原身不是配角,連個炮灰都算不上,只有女主回孃家的時候,她媽跟她唸叨八卦時出現過,所以片段很零碎,要不是因為同名,她一點印象都不會有。
好一會,林曉慧整理所有能回憶起的資訊:1、林曉慧嫁到一個比較偏的小山村,2、她被丈夫打的流產了,3、她生了九個孩子,因為沒調理好身體,加上一直乾重活,很早就死了,4、說林曉慧嫁的不是一個老公,而是三個,九個孩子不是一個爹。
整理完劇情,林曉慧整個人都麻了,家暴,生育機器,還共妻……
這裡頭不一定都是真的,可流產是事實,生了九個孩子是事實,年輕輕的就死了也是事實,太可怕了,林曉慧只覺得全身汗毛豎立。
林曉慧不斷思索怎麼才能回到她自己的世界,最後發現根本沒可能,除非她有膽子自殺,想了想還是算了,好死不如賴活著,只要熬過這十幾年,未來她就可以靠著先知飛黃騰達,過上她以前羨慕的日子。
想遠了,還是先過好眼前的日子。
首先,不能跟原身那樣隨便找個人嫁了,可這年頭,尤其是鄉下,講究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原身父母明擺著要拿女兒換錢,好給大兒子娶媳婦,願意出高彩禮娶媳婦的,不是張三也會是李四。原著中,林曉慧和大姐是同年結婚,意味著林大慧結婚後,馬上就輪到她了。
坐以待斃不是她的性格,得想法子解決當前的困境。
離家出走行不通,現在是□□年,沒有介紹信她連縣城都去不了。
尋求幫助?爺爺奶奶也好,叔伯姑舅也好,只會說她不懂事,當哥的二十五了沒結婚,做妹子的自己都該提出來幫忙。
或者一哭二鬧三上吊,按原身父母的性格,先綁起來打一頓,然後你就餓著吧,會尋死覓活就是吃太飽撐得。
跑?跑不了,鬧?鬧也沒有,親戚朋友都站父母那邊,除非真的自殺,否則就嫁人一條路。
思來想去,為今之計只有主動出擊,她自己想辦法找個物件。
正思索要怎麼做,院子裡傳來動靜,應該是家裡人回來了。
“曉慧,身體好些沒,我給你挖了點草藥,一會讓大慧煎給你喝,你姐這邊訂下了,彩禮80塊外加半匹布,明天下定。”原身的媽媽李春蘭放下東西,掀開布簾看了眼林曉慧,“呦,明天這麼躺著可不行,我一會給你借身衣服去。”
“我好多了,媽,大姐和慧慧呢?”接收了原身的記憶,連帶著也接收了一部分情感,叫媽叫姐姐的還算順口。
“我讓他們上你大伯那借點肉。”李春蘭嘆了口氣,“男方和媒人明天上門,沒個肉菜不像樣,你先躺著,我去給你借衣服。”
林曉慧無語了一下,連衣服都要借,實在太慘了。
“媽,大姐的新衣服是不是快做好了?”大姐有了新衣服,那舊的就能給她,好歹不用這樣光屁股躺床上。
農村每年每人有四尺布票,他們家有七口人,按說不該連身衣服都沒有,可家裡窮啊,每年剛到手就賣了,去年倒是沒賣,那也輪不到林曉慧,得留著給大兒子娶媳婦用。
這不,為了給兒子湊彩禮,大女兒要先嫁人,這塊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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