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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叫我起來吃飯,我在他面前故作痛苦的細嚼慢嚥,他看都不看我。我自覺很無趣,只好乖乖按他的要求吃完。他對我說:很好,再接再厲,這次先記上,等吃滿了二十七次,我帶文來給你看。我:別啊,吃一次付一次唄。他:我怕你看上癮了徇私舞弊。我搖頭:資本家,沒人性啊,虐待窮奴。
沒幾天就到了十一。關於旅行本來我們十一之前就有安排,但魏森臨時接到集團指示需要十一期間去跟旗下正在拍攝的新劇劇組溝通。那部劇雖然改編自三年前總社推薦的一部得力之作,但拍攝起來不需要魏森參與,看現在的決定,集團似乎有意把魏森拽進去。魏森收到指示即刻決定帶我一起去。他一早監督我吃完飯,就開始檢視出行的行李。他囑咐我把所有要帶的東西裝箱,自己去給房子切了水斷了電。他的司機小李上樓來把行李箱提下去放車上。小李是個高高瘦瘦的男孩子,年紀看著不大,但已經跟了他五六年。這次出行,為了保證精力,小李開車送我們去目的地(很抱歉我不會開車)。
車子行駛了沒多會兒,魏森拿過他的包,從裡面拿出那晚準備給我做獎勵的玉鐲,輕輕拉過我的左手為我帶上。我礙於小李在,不好拒絕他,於是小聲兒說:這麼貴,萬一磕壞了怎麼辦?他拿著我的手看看:不錯,帶著吧,挺好看。我摩挲著玉鐲:一個小東西,身價六位數,我不捨得帶,甚至覺得有這些錢拿去買個商鋪不是更好。我暗自打著自己的算盤:回去後看哪裡有回收的,不如把它換成錢。魏森彷彿看透了我在想什麼:我給你戴上的這個,以後只能我給你摘。他說的意思其實是讓我以後一直戴著不許摘,可我卻想到了那一層:他可以給我,自然如果以後有變故了,比如我們分手了,他還可以要回去。看我不說話,他伸手想把我攬過去,我不習慣在外人面前做這種動作,於是輕輕抬手阻止了他,他倒沒有尷尬,笑笑說:念寶,女人應該有些首飾的。我看著自己戴上玉鐲的手腕,果然比不戴的時候顯得有女人味兒,於是點點頭:謝謝你。
我不愛戴首飾不愛打扮,多少和自己的成長經歷有關。自小到大,一路讀書,父母為了讓我少受騷擾,儘量的把我往中性打扮。我不知道上次回老家魏森看我房間的時候有沒有開啟衣櫥,我學生時代的衣服都沒有一件是粉色的。大學的時候我開始自己買衣服,但長久形成的習慣反而讓自己覺得穿的太豔了不舒服,直到和東東在一起後,他經常買些漂亮的衣裙給我,我的風格才稍微改變,但比起正常成長起來的女人大約還是差了一些。東東是講究的人,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沒有買什麼首飾給我,他說要送就要送好的,並許諾我訂婚的時候,一定為我買。其實,對於首飾,我沒什麼概念。二十幾年來,我通身沒有戴過什麼,現在連耳眼兒都沒有,感覺也挺好。是魏森,他堅持要我戴著,我剛剛習慣了他送我的項鍊,但手鐲,我隱隱覺得心疼,萬一不小心碰壞了,直接損失一輛高檔轎車。其實項鍊我覺得應該也很貴,只不過他給我戴上的時候,什麼牌子什麼價籤都沒有了,我回去網上搜了半天也沒搜到,就放棄了。項鍊戴著只要不招賊,沒啥可擔心的,玉鐲,太嬌貴,我不習慣,但魏森既然發話了,我只能謹慎加小心。
我一直看著我的玉鐲在想事,不曾留意到他在做什麼。等我歪頭看他的時候,他拿著手機在打字,很專注的樣子。我轉過頭看窗外,真好,要去的是我喜歡的地方………影視城。以前就有想去看看的想法,奈何還沒排上計劃,東東就消失了。沒去成也好,這次去,那裡就不會有傷心的回憶。魏森忙完後放下手機與我聊天,他說:去了以後我們先吃飯,那邊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