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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如何放權,能舉例說明一下嗎?」
「放權,簡單的說吧,廠長要有開除工人的權利!」
八十年代的國營工廠,工人真的很牛逼,是工廠的主人,遇到一些不聽話的工廠,當面罵廠長,廠長都只能聽著,最多隻能把調他去幹一些髒苦累的工作,而沒有權利開除他。
遇到那種二愣子職工,廠長就算是調到工作都要考慮一下,因為二愣子職工真的敢對廠長動手。
「開除工人?這個··········」鄭書記沒想到張狼說的這麼激烈。
工農子弟兵,可不是說說,工農,八十年代以前工人老大哥的社會地位很高。
他們想著改革國營工廠,可是從來沒有想過開除工人的事。
只有周書記若有所思的看了張狼一眼。
在他們凌雲市和張狼的助理談判的時候,石莉娜最堅持的一項就是對工人的管理許可權,換句話說就是擁有處罰工人,包括開除工人的權利。
「為什麼這麼說?」蘇書記開口問道。
「開除是最後的手段,也是對工人最有威脅的手段!我說把這項權利交給廠長,不是說隨便開除工人,而是要在工人老大哥們頭上懸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咱們的工人老大哥地位太高,以前的日子過得太舒服了!人沒有了危機,就會失去前進的動力!
你們可以去調查一下,看一看,現在的年輕工人,他們的作風,他們的工作態度········,和老一輩的工人比起來,差的不是一點半點!
很多人真的是以廠為家,什麼東西都往家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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