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家不家,親不親(第2/3 頁)
但你不買房,仍只待在鄉村,為的只是離爹近些,為的是不忘本。三十來歲了,賈仁不知故意還是善意,苦勸你草根創業,做什麼花卉經營,說是要抓住‘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好時機,你又有一顆好勝求新之心,終是造成如今這番局面。爹對不起你呀,可爹得靠他養活,靠你們養活。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好些大家族都是從裡頭敗起來的,爹不得不權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爹做不到呀。就像當年在盛家寄人籬下樣,事事卑微陪小心。爹是個讀過書的人,爹知道自己的觀念是錯的,可爹不能不錯啊。”
父親只略微笑了一下。
傍晚,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間。
南窗簷角的花燈搖曳著,通往內室的青石子路泛著幽幽的冷光。
少焉,我和父親對坐在園子裡的小石桌上,賞著那一輪蒼白的彎月。
對於西洋鍾,我的記憶十分模糊,便問道:“那西洋鍾究竟是何來歷,怎得祖父如此牽腸掛肚,連碎了都要把它收攏起來,裝入木匣,再放在枕旁。”
“海海啊,你還小。”
父親凝望著南窗,然後接了一個電話,之後,久久不曾言語。
不知怎的,今晚明明有月亮出沒,夜色卻仍如濃稠的墨硯,讓人看不清父親那顆深沉得化不開的心。
“李鐵,二嫂剛打了個電話過來。”
抱廈內的母親跑了出來,對父親說道。
“出了什麼事?”
父親鎮定自若中又帶著些許急切。
“二嫂女兒下月22號結婚,跟大侄子撞一日了,說是讓我們幫幫忙,打打雜。”母親回道。
且說那將嫁的二伯母之女便是我從小就一起玩的堂姐。我內心控制不住的歡喜,想著:這下好了,雙喜臨門,還愁沒喜糖吃?
心頭一喜,便忙問父親:“堂姐他們結婚,四妹妹、五妹妹、大堂弟他們是不是也會從衡陽過來喝喜酒。那我們豈不是又可以簇擁在一塊兒玩甩炮、放煙花,還有”,我笑了一聲:“偷二伯母家的牛奶,吃大伯母家的辣條。還有還有鬧洞房。”
我本還很雀躍,誰知祖父當頭一棒,跳了出來:“你們誰都別給我進二媳婦家的門!”
原來,祖父是在裝睡,不叫我們擔心。
父親忙不迭捂住了我的大嘴巴,小聲說:“你祖父還在氣頭上,少說點。”
見我安靜得像條冬眠的蛇,父親又轉而安慰祖父道:“那白天大哥大嫂跟你爭論的大侄子婚宴一事,您老是去還是不去?大哥剛又來電話催了呢!”
“老大守錢連兒子結婚的禮金都捨不得出,不就三萬塊錢嗎?就當買了個媳婦,也好過兒子三十老幾還沒成家吧。再說了,人女孩都給他生了個大胖孫女了,真是拿錢跟拿命樣。還談什麼婚宴,說得可真好聽,錢都沒給,人女孩家裡人會點頭嗎?做他的春秋大夢去吧!不去!通通不去。”
南窗紗簾映照出祖父弓曲消瘦的影子。
事情其實是這樣的,白天大伯父是聯絡二伯父他們與祖父在紅牆老院裡商討堂哥婚事的。之所以要商討,是因為堂哥未過門的老婆家裡人說了:“結婚可以,得給我們三萬塊錢的禮金。”
其實這換作在我們村或者其它省的一些村是不足為怪;的,因為按照我們的習俗,男方送了禮金,女方是要還三分之二的,餘下的三分之一是報答女方父母養育之恩,這樣也比較符合道義。
但大伯父要給的三萬塊錢可就截然不同了,那是一個銅板都不會回來的。而這種行為,在鄉下俗稱為“賣女兒。”視錢如命的大伯父與主張答應給三萬塊錢,權當買下這個媳婦的祖父自是水火不相容,吵到激裂之處,神臺的西洋鍾也被氣急敗壞的大伯父一手摔碎。弄得祖父一氣之下說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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