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第2/4 頁)
!”
“我看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你要證據是嗎,你看看這是什麼?”胖警察不慌不忙從筆記本里面抽出一張紙,在薛飛面前晃了晃。
一張處方箋。
是當初為劉市長開的那張處方箋,這不是在將軍那裡嗎,怎麼又在這裡出現了?
“這張處方箋是不是你開的?”
“這……你們是怎麼來的?”
“這個不用你操心,你就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了。”
“是!”薛飛無法否認。
“‘是’就好,你知道這是處方箋吧!是幹什麼用的?是不是給病人開藥用的?”
“是!”薛飛的聲音低下來。
“你說你是實習來的,你應該知道實習醫生是沒有處方權的。但你在處方箋上開處方的行為又該怎麼解釋呢?難道這不是非法行醫嗎?”
薛飛根本沒想到對方拿出的證據居然是那張就沒起任何作用的處方箋。
“是!”薛飛低下頭,他無從辯白。
“這麼說你承認你非法行醫了?”
“我認!”
“好,你看一下,在筆錄上簽字吧!”
看著薛飛在筆錄上籤上了字,胖警察悄悄地鬆了口氣。學生、即便是大學生還是嫩點啊,要是社會上的,哪怕是最小的小混混恐怕都比他們的社會經驗足的多。要知道在這裡胖警察耍了一個小小的手腕,處方箋是薛飛寫的沒錯,但薛飛僅僅是寫了一些藥名和服用方法,最關鍵的地方他並沒有寫,那就是簽字。在醫生簽字的地方是一片空白。處方箋沒有醫生的簽字是無法生效的,也就是說胖警察手中拿到的處方箋其實是一張廢紙而已。
如果薛飛不認的話,沒有人可以拿這個來指證他。
按照兩個警察預先的打算是詐上一詐,能成最好,不成還有後面的疲勞戰法或是**折磨等等手腕。但看到薛飛把手銬弄成那樣,讓他們兩個對後來的方法沒有了確切的把握,畢竟警察對他們而言只是一份工作,沒必要為了這不高的工資搭上不必要的麻煩。現在局長那面能交差就完事大吉。
兩個人收拾好東西后馬上離開了,一會年輕的警察走過來,看了看他把外面的門鎖上後,也走了。
下午,一輛警車開過來,帶走了薛飛,在車上有人宣讀了對他的處理意見:罰款2000元,拘留十五天。車子直奔江北市拘留所,拘留所的大門開啟,又合上了。
拘留所裡的人並不知道,這次他們拉來的可是一位災星。對囚犯也好,對警察也好,都是一顆巨大的災星。
(求花,求藏,謝謝。支援一下不容易的作者吧。)
第一章 誰是老大?
第一章誰是老大?
拘留所裡面的犯人一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真正犯罪的,還沒來得及審判或正在偵查階段,暫時在拘留所裡面收押的。還有一部分是很普通的違法,夠不上判刑,比如像駕駛違章、一般性的酒後鬧事等等。根據這兩種不同的人,拘留所裡面也劃成了兩部分,分別關押這兩種人。前者管理的很嚴,是按照真正的牢房來管理的,後者管理的鬆一些,也相對自由一些,比如牢房的門可以不關,人也可以在院子裡走動,吃的比真正的犯人也好一些等等。
關押薛飛的地方是前者。按道理,薛飛是不應該來這裡的,他犯的不是重罪,但偏偏把他分到了這裡。
一進牢房的鐵門,薛飛立刻感覺出有些不對勁。
這是一個大間,裡面足有十個人,都各自在自己床上或倒或坐,見有人進來,都坐起身看著他,眼光中帶有說不出的蔑視和戲謬,有的人還伸出舌頭tian了tian自己的嘴唇,就像是一群狼見到了獵物,都想上來撕裂,分享。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