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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我不敢實行藥物治療。而且強迫恢復記憶是相當危險的事,因此我也要求她的雙親別在她面前提起關於妹妹的事。此外就只能等待自然痊癒……治療到了一半,病人一家人就搬到神戶去了,後來的情況我完全不清楚,一直到今天。」
「治療到一半就中斷,一定讓你感到相當扼腕吧?」
「是啊,我原本打算即使花再多時間也沒關係,慢慢誘導她主動面對自己的內心創傷,可惜未竟全功。何況她還出現了另外一種症狀,更加令我擔心。」
「被告在年幼時,出現了另外一種症狀?那是什麼樣的症狀?」
「屬於強迫症的一種,原因相當明顯,妹妹的過世帶來強烈刺激,造成了內心創傷。」
「這種強迫症有可能自然痊癒嗎?」
「她的症狀非常嚴重,假如置之不理,自然痊癒的機率相當低。原本該以抗憂鬱藥加以治療,但是藥效一過,還是很有可能復發。」
「審判長,為了證人明白被告目前症狀的嚴重程度,我想先讓證人看一樣東西。」
「請等一下,審判長!」
岬慌忙插嘴說道:
「辯護人,如今我們已明白被告幼年時曾罹患精神疾病,但是這跟現在審理中的案子有何關聯?在我看來,你只是延審判進度而已。」
「辯護人,我也贊成檢察官的主張。請你說清楚,你到底想要證明什麼?」三條跟著說。不斷出現的新證詞,已把眾人搞得暈頭轉向。就連沉著冷靜的三條也難掩迷惘之色。
「我在第一次開庭就陳述過,我要證明被告並不具備殺害動機。」
「你該不會想主張刑法第三十九條吧?」岬繼續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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