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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娃娃以後還想見他麼?”
“想。”
“等等。”安樂放下他,在牆根找了找,撿起一根小木炭,遞給他。“拿著,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安寧抓著木炭,看看牆,看看他,再看看手中的木炭,不知所措。
安樂瞭然,手掌包住他的,頓在牆面上,笑道:“說說,你想寫什麼?”
“嗯——”歪頭想了一陣,安寧說:“寫‘安寧要和哥哥在一起’。”
心底柔軟的感覺剎那間狂湧上來,安樂吸了口氣,一筆一劃寫上去,方方正正,清清楚楚。寫完後,對小傢伙說:“回去哥哥教你讀書寫字好麼?過幾天,看看能不能插班進學校。”
“好。”安寧眉開眼笑。
兩人在巷口的小食店裡吃了早餐,又到大超市逛了一個多小時。安寧很乖巧,看見貨架上一排排琳琅滿目刺激眼球的零食,也不吵著要買,拿著小毛巾小牙刷跟在安樂旁邊。
“想吃這個麼?”安樂拿了袋薯片在他眼前晃,見他滿眼渴望又壓抑著,突然就覺得心疼,把包裝塞到他手上,笑道:“只能拿一袋喔。”
小傢伙重重點了幾下頭。
買了東西便回家,快到家門口時碰上陸曉和小六了。兩人一見他便大聲呼:“安樂,一大早的哪兒去了你!我們都等了你半個多小時了!”
“幹嘛呢?”
“當然是想叫你去一中打球啊,廢話!”陸曉揚手拍了他一掌。安樂雖然比他們小且纖瘦,但運動細胞很活躍,身體極有韌性,很靈活,所以陸曉等人每次打球總喜歡找他。
“現在啊——”安樂低頭看了一下安寧,小傢伙正聚精會神的吃著薯片呢。
“你有事?鄰居叫你幫帶孩子了?”
“不是。”安樂摸摸安寧的頭,他抬頭疑惑看了他一眼又繼續吃。
“誒,這孩子面生得很啊,哪家的?”小六盯著安寧問。
“說來話來——”
“概括一下。”
“等一下,我先回去換衣服,呆會邊走邊說。”
到五中的這二十來分鐘裡,安樂簡練精要的把昨晚的經歷重現了一遍。陸曉兩人連連稱奇,跳躍過度的腦細胞沉靜下來後,馬上想到眼下更現實的問題:“你爸回來估計想抽死你,養你一個已經是不容易,啊我說錯了,你是很好養,學雜費全免,只需要生活費就成了。可你想過沒有,你家跟別家不同,你爸常年不在家,你又要上學,這孩子怎麼辦呢?扔家裡自生自滅?再說了,你怎麼給他上戶口啊?他都七歲了,應該送去學校了。”
“就是這個問題。”安樂撫眉。“我是想等我爸回來後,去辦個領養,然後插班進學校,先上幼兒園大班吧,適應一下,我可以調一下時間,中午也回家,反正學校離我家也近。”
“安樂,你會吃不消的。”小六不無擔心。安樂本身就是個孩子,雖然他成熟得總讓人忘了他才十四歲。
“放心吧,我總覺得人的潛能是無限的,很多事情想著總覺得不可能,但真正做了,你會覺得其實也僅僅如此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安樂甩甩頭,仰望天空長長吐了口氣。
“安樂,要不,給這孩子找戶人家吧,就他這可愛模樣,估計會有不少人家願意領養。”陸曉道。
安樂看看身邊的孩子,小小的手還抓在他手裡,兩個小時前他還說“想和哥哥在一起”,怎麼可能把他丟到別人家去?堅定的搖搖頭:“不,我喜歡這孩子,即使辛苦我也願意留下他。”
“得,實在不行以後咱們也可以幫著點兒你。”小六咧著白牙笑,抱起安寧,逗他:“小傢伙,喜不喜歡六哥哥?”
“喜歡。”安寧咯咯笑。
“靠!老子想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