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第1/2 頁)
事實證明,蓉娘是對的。
才七歲的年紀,她已經是打雜丫頭裡傳菜送茶最多最穩,賣藥賣酒聲兒最甜的。
旁的姐姐成績沒她好,惡聲惡氣罵她天生野妓時,她的小兜兜已經填滿了客人的賞錢。
她用這些同蓉娘換了一個雪膚膏,再也不用擔心洗碗洗衣裳傷手了!
十一歲那年,蓉娘得一位良人為她贖身。
按照行內規矩,送別那日,蓉娘得給每個姐妹留一個自己的東西。
是散盡過往,孑然一身的意思。
但也只是個過場,誰也不能真兩袖清風走出去不是?
那日,每個分到小禮的姑娘,或是逢場作戲,或是真有感懷,多多少少擠了兩滴眼淚,留了些祝福的話,只有玉桑沒有哭。
她是笑著送蓉娘離開的。
其實,哭也好笑也好,都牽動不了蓉娘。
她所有的希冀和感情,都在那個握著她手的男人身上。
玉桑至今還記得,那日送完蓉娘,便有人開始數落她。
——真是個沒良心的野東西,好歹是把她養大的半個娘,竟一滴眼淚都沒有!
——怕是蓉娘早就看出她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要真的疼她,怎麼不把她一起贖了?
——這種白眼狼,等火燒到她自己身上時,自然曉得哭了!
今時今日,倘若還有機會再碰見那幾個姐姐,玉桑大概會理直氣壯的說一句——看,現在火就燒到我自己身上了,我還是沒有哭呀!
可是,這番意氣用事的想法過後,玉桑心裡萌生的,是一個遲到多年的疑問——明明留下她的是蓉娘,一口飯一口湯養大她的也是蓉娘,她為什麼不能帶她走呢?
她知道蓉娘偷偷攢了不少積蓄,若蓉娘願意,大可假借那男人的名義出錢帶她一起走。
以她同蓉孃的相處方式,加上她自己賺錢的本事,這錢必會還她,又不要她白出。
若當初跟著蓉娘一起走了,她便不會被江家買走了,也不必幫江家姐姐接近太子,一次次設計他,直至走上今日的絕路。
可是,蓉娘沒有。
她只能去到江家,又進到宮裡,將年輕的生命折在這一年。
從沒有什麼第二選擇。
……
不遠處,浸在夜色裡幾點遊走的燈火打斷了玉桑的思緒。
她睜大眼睛盯住走來的人,仔細辨認。
打頭的是鳳安宮中的掌事太監,皇后身邊最得力的內侍王進
王進看到坐在門欄上的少女,借著這幾步路的功夫,不由憶起這位艷震東宮的風光。
在深宮大院沉浮多年,王進什麼樣的女人沒見過?
若無些手段謀略,尋常女子根本難以存活。
就說之前那位被太子護在手心的祝良娣,瞧著柔弱善良不禁風,動輒梨花帶雨身不適,實則舉手投足裡是明眼人一看便知的心思,也是宮中見慣了的手段。
可眼前這位江良娣就完全不同了。
用王進指導乾兒子們的話來說,東宮這位江良娣,是那種暴露心思都不會觸怒對方,反而讓人衝動的想指點指點她不足之處的女人。
比起那種城府深不可測的女人,這種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因為她往往讓掌權者自以為完全把控了她,實則連邊邊都沒捱到。
若她討巧乖順,便是極度舒適的一件事,若她一刀捅來,便是防不勝防的一件事。
這不,如今她捅出這一刀,就叫大夏立國至今,第一次有了廢太子!
江良娣,她必定能名垂野史。
……
王進是來宣旨的,宣的是皇后娘娘的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