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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呼喊(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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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帶著要去反修局的人來到了一個隱蔽的南城區的倉庫裡面,有一個人名為胡耀明,說:“您在以前是一個聲名顯赫的將軍,統領各方將士,怎麼到了今天就……”

“時局易變,自從被那個叫做夏麗的人喚醒了以前的記憶後,我就對這個世界越來越陌生,萬丈高樓平地起,歲月流轉令人老。我也想來一場戰鬥,可是不知己,不知彼,哪裡能夠百發百中,將那些自以為是,高高在上的人殺下馬來。”

正如胡耀明所說,他是一位鎮國大將軍,征戰沙場,所向披靡,可以拿著一把重達五斤的槍,在手上如同玩具一般耍的那叫一個輕鬆,片刻之間就可以要掉五個人的性命。

身披戰甲,手持赤金紅穗烈水槍,目光炯炯,眼神狠戾,一句:“殺。”直逼敵人項上人頭,屍山裡的金閻王,是他代表他這一方的百姓所給的稱呼。

在三十歲那年,在血與沙中,李先對戰場達到了瘋魔的地步,將士們一個接著一個地倒去,對他來說如同一個又一個噩耗。之後,面前的敵人生命對他來說如同螻蟻,不值一提。保家衛國又如同追趕他的風,當停下來時,流動中帶著血腥,讓他不再輕言放棄。

戰爭就是一場變態的吸人血的謀利場,勝者可以肆無忌憚地從人身上得到晉升的機會,而輸者被勝者欺壓,或許連最後一塊遮羞布也會掀開,嘲笑著輸家,什麼道德倫理,都是紙上的一句句空話。

李先認清了所有戰爭的本質,人人討厭蚊子,卻又是碩大的蚊子,自相矛盾。

既然無法改變什麼,那就加入。敵人已入深巷,他又繼續追趕,被埋伏了,還是身邊的忠勇之士幫助他逃離了。

回到國後,他負荊請罪,皇上念他是個忠勇之士,就將他貶為布衣。整日醺酒作樂,欣賞歌舞伎,又成了他的另一大愛好,左擁右抱。

他的死亡年齡是三十二歲,喝酒嗆死的。死亡對於他來說是一種解脫,身在這個世界上,心卻在地下閻王那裡。父母早亡,沒有兄弟姐妹,更沒有妻兒。

埋葬之日,倒是見識到了軍隊裡的深情厚誼,將他與山川明月相伴,多看看風景,別總想著用酒來麻痺自己。

幾百年之後,他的屍身並未腐爛,被相中,成為喪屍區的流走喪屍,在無意識中按部就班,隨便行走。

重新成為人,所有的記憶都鑽到腦子裡。剛開始,他並未接受原先他所經歷的事,只在遊戲城內還是同以前一樣,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但新科技與舊文化的衝突,還是給了他一擊又一擊,尤其是北城區的發展。李先與胡耀明趁著工作休息的時候,壯著膽子去了北城區,這裡令他們難以置信。

人不再以馬為交通工具,坐在一輛豪華的車裡面,也不用人來驅使,想去哪個地方,而且車裡面各種生活用品,提供方便。

街面上的人都充滿著朝氣,在夜色中還能看清楚他們燦爛的笑容。李先嚐過那些人所剩下來的飯,大米香軟甜糯,饅頭鬆軟入味,蔬菜水果,樣樣精品。要不是夜晚人太多,怕被監控發現他們的格格不入,李先和胡耀明都可以待到凌晨。

南城區實在比不上北城區,各種時代的人都聚集在一起,生活方式又不同,他們還得被迫進入各種建設中,一口氣都不讓人喘。促銷強者無法滿足同階段,同地位的人,靠勞力做活兒的人又賺得零星,修局對此不管不問,只要求催繳錢。

而且南城區是人類,一頓不吃餓得慌,有的人受著欺壓,忍住肚皮,積攢起來的錢都被典軻行強要了過去,嘴上還要感謝。不僅是被保護,還有就是交一次錢就少一次錢。

李先面對南北的落差,他與胡耀明召集了想要起身反抗的人。起初人並不多,他們懂得明哲保身,待了不夠十天,就要與待了一輩子的人去做鬥爭,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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