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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天堂嗎?老l說我不知道。
我回想他說信著信著就死了,安靜平和,覺得挺好。
這麼寫著寫著,就想再請老l喝一頓酒。
世界歸凱撒,女孩歸男孩。
酒後,某位名片上掛著董事長銜的師兄開始講他的愛情,那天夜裡大雨掃蕩著北京城的街道,下雨天恰好是聽故事的天。
師兄是從南方小城考到北大的,行事間帶著南方人的精明,大事上也很放得開,因此在同學間很受好評。師兄說他大學的時候不是這樣的,因為那時候家裡窮,每月的生活費都捉襟見肘,成績也勉勉強強,總覺得低人一等。他暗戀的女孩!身高一米七,&ldo;應該是那種白皙靚麗的型&rdo;,這是師兄的原話,因為他甚至未能儲存下那個女孩的照片來,畢業紀念照又模糊不清。
除了白皙靚麗,打動他的還有這個女孩會吹長笛,師兄有一次路過未名湖看見輔修俄羅斯詩歌的那個班在湖邊考試,女孩恰好輔修那門課。
那時候北大輔修課的老師經常那麼自由奔放,在靜園或者未名湖邊考試,大家表演節目,朗誦普希金朗誦得好容易及格,唱唸做打俱佳者更優秀。
女孩朗誦了普希金的《致大海》,然後演奏了長笛。她穿著牛仔褲和白色半透明的襯衫,長發用白色帶黑點的手帕繫著,&ldo;好像蝴蝶那樣&rdo;,這也是師兄的原話。
初夏夜晚,春風沉醉。師兄從此在食堂裡遇到那個女孩的時候都恨不得用鐵勺的反光去看人家的背影。
但女孩是有男朋友的,據說女孩的男朋友非常爭氣,肯定是要去美國念博士的,而且必然是哈佛、康奈爾這類名校,他們計劃畢業就結婚,然後女孩以f2的身份出國,女孩們都說這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對師兄來說卻是五雷轟頂的事情。他雖然為女孩思念得神魂顛倒乃至於日漸憔悴,但並未覺得自己有機會個這位超級fiance競爭,老家的父母還盼著他畢業找個合適的去處出人頭地,換而言之他覺得自己沒有資本去謀取那份愛情。於是他在大學畢業那年贈送了女孩一本普希金詩集,謊稱自己看過的,分贈同學留個紀念,其實是為了她從書店買的,書裡夾滿了書籤,書籤上寫滿了對普希金詩歌的心得………聽到這時我就笑了,我說我還以為你在書籤上寫滿了表白的話呢,師兄說混蛋別笑,你要尊重我青春年少時的愛情。
我就繼續聽師兄講故事。師兄後來去了新加坡,從新加坡又去了美國,轉了計算機,趕上計算機紅火那幾年,又拉了在華爾街待過的同學入股,創業成功之後賣掉了公司的大半股份,如今又在尋覓生物醫藥方面的投資機會了。他講話很有邏輯也很務實,認識他的人無論是否跟他合作都覺得他是個可信賴的人,於是他漸漸地成了聞達之人,酒席上大家都會講他的故事和笑話,他也坦然受之,大家都以結納他為榮。
這時他聽朋友說起那個女孩在新澤西的近況,心生一念要去探訪她。他找了個出差的機會,但那樁事情其實並不需要他自己出差的,我想像他會嚴肅地交代助理說這件事對公司很重要他必須親自前去過問。於是他飛往美國,去之前買了幾件全新的襯衣,從表盒裡選了兩塊並不那麼誇張但是有身份的錶帶著,還洗了牙。我說你是準備和暗戀物件舊情復燃麼,他說不不,我跟現在的女朋友很好的,我就是想跟她說當年暗戀你的那個人是很認真的,我要認認真真地去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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