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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你不想回家,也不願去警察局就對了。」在腦中盤算之後,這是我得到的公式。
女孩又點了頭,不過這次是重重地。
帶著她來到捷運站,我多買了一張票。
「這次我們要去哪?」握著手上的票,女孩問。
「去我家。」說完,我便將磁卡嗶嗶,進到站內,女孩也跟著照做,跟了上來。
【照顧,是一個人必須履行的義務,通常建立於情感之上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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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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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動物園下了車,來到位於政治大學附近的新光路上。
那是一棟獨立的公寓,一共上下兩層,約莫四五十坪,有著大大的院子,院子內栽種著許許多多的花草植物,以及幾棵大樹,最外層則是一層低矮的圍牆。
進到屋內,正門口旁是一個不小的置物櫃,放了大約二三十雙的鞋子,正中央的走道左邊是大客廳,放著屏風與古箏,以及許許多多的古董,包括沙發、花瓶、瓷器,傢俱則是室內電話與電視冷氣。
走道右方則是較小的客廳,也就是飯廳,因為連線著廚房以及陽臺,傢俱一樣也有室內電話與電視冷氣。
電視旁,則是一扇大大的落地窗,能夠欣賞庭院的花草樹木。
對了,忘記跟各位介紹,一樓也有衛生間,在中央與右方的連結走道上。
順著樓梯,來到二樓,一上去便可看到的,是鋪著木板與紙門的日式書房,裡頭裝著起碼好幾百本的書,大部分都是讓人看不懂的原文書。
書房右邊,是一間較大的主臥房,聯結著倉庫,不過裡面的東西已被我清光,改成練團室,裡面放著鋼琴與電吉他,當然,我最愛的爵士鼓,一定不能少。
兩間房間旁的走道上,是二樓的衛生間,也是較大的衛生間,然後盡頭,是兩間較小的房間,一間是客房,另一間能從窗戶看到庭院的,則是我的房間。
自然,這四間房間都有裝冷氣,我的房間則另外加裝了電視與小冰箱。
一二樓的所有地板上,都鋪上讓人看起來舒服柔和的深藍色地毯。
女孩看著屋內的一切,驚訝的張大的嘴巴,說不出話來,尤其,又只有我一個人住,每個星期才會有人來打掃一次。
相信有些人已經這裡是哪裡了,沒錯,這裡是政大恔長的宿舍,至於我為什麼一個人住在這樣的房子裡,請讓我細說從頭。
我的家鄉在花蓮,打從國二那年父母親離婚後,父親便到國外做生意,為了讓我以後能夠順利到國外去留學,父親帶著我去參加各式各樣的補習,讓我無論如何都要考上臺北的學校,吸收最好的資源。
很爭氣地,我考上師大附中,隻身來到臺北,身為父親好朋友的政大校長剛好空著這麼一間房子,於是我便順理成章住進來了,並且一住就是兩年。
【有著什麼樣的人,就會有什麼樣的環境,政大的確是個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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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
指著客房,我對著她道:「你就先在這兒睡一晚吧。」語氣之中,充滿了無力感。
回到房間,我癱瘓在床鋪上,靠著枕頭苦惱,手機卻在此時響了起來。
看了看顯示的號碼-是小成,我忍不住罵了聲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