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第2/2 頁)
當飯吃嗎?你多大歲數了你不知道嗎?女孩一過了三十,找物件多難?小周比你優秀,他——」姨媽急了。
「就因為我年齡大,我都沒有選擇的權利了嗎?三十怎麼了?現在那麼多人三十還沒結婚的,三十丟人嗎?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啊?」
「不是,你這孩子,你怎麼就這麼犟呢,你還真想到三十再找嗎?不丟人嗎?你爸媽在家不丟人嗎?」
今天對我來說,或許不是個好日子。各種各樣的相親物件我都見過,姨媽安排得最多,我從不忤逆她。但那句「丟人」著實讓我火大,看來今天以後,我不會再來姨媽家了。
想到這裡,我深吸一口氣,裝作無所畏懼的樣子,鄭重地說:
「為什麼丟人?我自立自強,沒依附於別人我為什麼丟人?我快三十了不找物件是罪嗎?我爸媽憑什麼覺得丟人?是覺得在別人面前沒面子嗎?那我的人生大事在他們眼裡到底是什麼?那小周,從個頭到長相,從談吐到性格,哪跟我般配?我是有多愁嫁,你們才會覺得我和他般配?我在你們眼裡到底差到什麼樣?我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讓我怎麼和他相處?我甚至在生理上有點反胃!為什麼你們不能客觀一點!我就算孤獨終老,我也不會跟他在一起!」
「對不起,我還有事,我先走了。」不敢看姨媽他們的反應,我落荒而逃。
我為自己感到悲哀,在他們心裡,我竟然如此貶值:我是一個沒人要的,會給家裡丟臉的剩女。這是我第一次跟姨媽發火,但也是第一次覺得自己沒錯。
那一刻,我發誓,我寧願孤獨終老,我也不要這樣卑微地被人看不起。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