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女鬼(第1/4 頁)
莫陽已經有了目標,但完全不急著付諸於行動。
三陽宗要去,但得等實力達到他認為可以自保的程度才行。
修真界殘酷,殺人奪寶不是廝空見慣嗎?
咱又不姓蕭也不姓葉,名字更不帶炎、凡之類,也沒有什麼化神期、大乘期的老祖宗,敢招搖過市嗎?
當然該出手時就出手,殺人之後深藏功與名,我自苟我道。
清點一下昨天的收入。
——從山賊窩得到白銀、黃金、珠寶若干,粗略折算一下的話,差不多價值七百兩銀子,王員外給了三百兩銀子當勞務費,他的總身價達到了一千兩銀子之高。
“夠去醉雨樓逍遙一個月了。”
這個念頭才冒起來,莫陽就立刻反省。
“我真是飄了,一千兩很多嗎?”
“再說了,像我這樣的大好青年能去嫖嗎?”
“當然,不給錢就不算嫖。”
他想著能不能當個文抄公,當個大溼人,如此去青樓就不必花錢了。
白嫖才是快樂之源。
“先提升實力,若能長生不死,還怕沒時間娛樂嗎?”
真相是什麼?
白天人家青樓又不營業,他想去也去不了。
晚上……那肯定是修煉重要了。
帶上骷髏小弟,莫陽在縣城裡逛了起來。
他這才知道這個縣叫“清安縣”,還頗有歷史——前朝這裡曾發生一場內亂,大奸臣韓直海坑殺了大將軍秦華及其部屬,當初血流成河,光清理屍體都花了好幾天的時間。
本朝建立後,為大將軍秦華正名,這個縣亦改名為“清安”,為的就是紀念那位大將軍,清清白白。
莫陽哦了一下,當初韓家先祖陷害秦華時,應該已經有把自己煉成鐵屍的打算,否則也不會選在這裡——把屍體運去那絕陰之谷方便呀。
前因、後果都明瞭。
既然打算先提升實力,莫陽索性買下了一座小院子,安安心心地住了下來。
他現在又換了一張臉,任誰也不會想到他就是救出王家小姐的“秦英雄”,也不會有人相信他是一個差幾個月才十六歲的少年郎。
院子賣得超級便宜。
莫陽立刻意識到有問題,但誰讓他技高人膽大呢?
大白在手,還需要怕什麼魑魅魍魎?
拿到地契之後,莫陽便去菜場買菜,回來的時候便見街坊對他指指點點,只是當他看過去的時候便立刻把頭縮了回去,好像很怕跟他打交道。
莫陽也不在意,生火做飯。
他前世就是孤身一人,廚藝雖然算不得上乘,但做出來的東西好歹也能吃。
簡單地做了一菜一湯,就著米飯吃了起來,骷髏小弟在一邊看得饞死了,不斷地做著吞嚥動作。
如果它有口水的話,估計足夠把莫陽淹死了。
莫陽丟了一塊骨頭在桌上,但骷髏小弟很有骨氣,看也不看一眼。
“我要吃肉!”它堅持原則。
莫陽用古怪的目光看了它一眼:“你吃肉能補鈣嗎?聽話,表現好一點,以後我再給你加配牛奶,保證將你一身骨頭都保養得白白胖胖的。”
“你聽聽,走一步、動一下手就發出‘吱咯吱咯’的聲音,一聽就知道潤滑度不夠欠保養。”
骷髏小弟用空蕩蕩的腦袋想了片刻,似乎覺得莫陽說得挺有道理,揀起骨頭啃了起來。
看一堆骨頭啃骨頭,這畫面好詭異。
“好好看家,我睡覺去了。”莫陽吩咐道。
骷髏小弟連忙點頭,人類老大太兇殘,它不敢不聽話。
它在院子裡坐下,一動不動如石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