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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的小姐們的嬌笑聲,顧客的打諢聲,高原他們幾個適時的插話聲,陪酒的小姐在點唱機上胡亂的按著,也許是手滑也許是喝多了,臉微微泛紅,要多嬌羞就有多嬌羞,包廂內突然飄出一首歌曲。
“換換換,什麼勞什子玩意。”被陪酒小姐圍在中央的男子大手一揮。
高原炯亮的眼睛喵了一眼大侃,那顧客也是有眼力見的人,別看他跟著茅侃侃稱兄道弟的,其實心裡也明天,人家肯來就已經是給了他面子了,所以即使茅侃侃退出去,他也樂得有面子。
“怎麼?茅總喜歡這首歌?”男子起身,將小姐擠下去,將麥克風舉到茅侃侃的面前。
包廂裡的金碎燈光暗影,細細碎碎的就像是塗在女人指尖上的金粉,碎碎爍爍,彷彿就連空氣中漂浮的都是慵懶。
很少有地方會有這首歌,畢竟這樣的地方能有幾個會韓語的,就算會韓語的,會的也是流行歌。
歌曲的名字叫是愛吧!
包廂內出現了一陣尷尬的氣氛,男子微微彎著腰身,臉上已經開始出汗了,不知道是冷了還是熱的,而茅侃侃似乎就沒聽見,不接,歌曲已經進行到了一半。
高原見這架勢,趕緊起身準備將麥克風接過去,才伸出手,茅侃侃動了。
他支在太陽|穴旁邊的手指輕輕將菸蒂抿滅在泛著閃眼光芒的菸灰缸內,水晶缸很漂亮,一塵不染,菸蒂抿在正中,更像是一幅抽象派的畫作。
大侃挑了一下眉,接過,男子鬆了口氣,心中想著,原來這就是所謂的居高臨下,這樣的人註定所有的人都要揣測他的心思,看他的眼神。
別人不知道,可是高原太知道了,大BOSS僅會的一首韓語歌就是這個,而且他從來不在外人的面前唱歌,外人以為茅侃侃是五音不全呢,無論誰勸他都不給面子,所以當茅侃侃第一次在他面前唱了一曲之後,高原明白了一個道理,長的好看的人,也許放的屁都是香的,沒天理,光是臉蛋好看也就算了,個子高也就算了,頭腦好也算了,可是為毛連歌唱的比他好?都不給人活路的。
大侃還記得第一次偷拿父親的煙,將煙放到嘴裡的感覺,即使因為這個被父親打的皮開肉綻,他仍然享受到了那份快感,他從小就叛逆,越是不讓他乾的,他就一定要去幹。
第一次見易素的時候是幾歲?
是十歲吧。
於千萬人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
那時候他也算是一個大小夥子了,大院裡的女的看著一個個的跟小瘋子似的,在他的印象裡就沒見過像是洋娃娃一樣漂亮的女孩,易素搬進來的第一天,他在窗子後,看見一個高大的男人牽著一個披著長髮,帶著大朵蝴蝶結穿著紅色小套裝的女孩,那是一套紅色和黑色相間的泡泡裝,她橫挎著一個同色的小包,看起來像是個小淑女。
易爸爸抱起易素指著院子說:“素素,以後我們就住在這裡了……”
那時候他是討厭易素的,即使喜歡這個像是天使娃娃一樣的孩子,可是討厭她的爸爸能把她抱起來,在大侃懂事的歲月裡,是鞭子和皮帶陪著他度過少年的。
那是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
大院裡的孩子對外來者起初肯定存在著一定的敵意,易素成了被攻擊的目標,她的頭髮不再是整齊的,總是像個瘋婆子似的,她哭,對這她爸爸哭,茅侃侃心裡想著,就是個丫頭片子,哭有什麼用啊?女人果然是無能。
在這個院子裡,沒人敢惹茅侃侃,曾經有不少和他年紀不相上下的想挑戰一下第一同志的威嚴,結果就是被板磚直接拍到頭上,別人都怕,可是茅侃侃享受這個過程,可是享受完畢,一般就該他老爹享受了,免不得一頓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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