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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我們真的…」
「不可能,」nick嘻嘻一笑,「如果我們只能當朋友不能當情人會讓你覺得很痛苦的話,那就別聯絡了吧。」
連訣亮沉默了會兒,深深吐口氣,從兜裡拿出一個信封給他,「諾,收著吧。留些錢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nick一聽是錢,連看都不看一眼就要推拒,連訣亮按住他的手說:「你不收,我們家就永遠欠著你們家,我永遠對你有種虧欠,數目不大,就算是幫哥一個忙,結清咱們兩家的恩恩怨怨。」
nick垂眼抿著嘴低笑一聲,不再推辭,「那我得在旅途上選個精美的紀念品給你。」
連訣亮扯了下嘴角,看著他放在腳邊的揹包,猶豫一會兒還是忍不住問:「你這次旅行…是一個人嗎?」
「不是,這次帶了我媽。」nick撈出掛在脖子上的銀鏈子,墜飾是一個只有指節大小的玻璃瓶,裡面裝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終於能帶她四處走走了。」他彎了彎眼睛笑著。
「他呢?」連訣亮又問,「你有跟他說嗎?」
「沒有,我不想以這麼軟弱的模樣出現在他面前。」nick搖了搖頭,眼裡露出幾分落寞跟無奈,「我很迷惘,不知道怎樣才是對的。愛好像是裹著糖的藥丸,甜甜的外殼舔完了之後裡面都是苦的。我不懂為什麼愛一個人會衍生出那麼多的煩惱跟痛苦,最後就算修成正果了,總有一日還是會天人永隔,何苦來搞一遭?」
他擰著眉撓撓頭嘆口氣,彎腰使勁將揹包甩上肩,掂了掂,「我還是自己出去走走吧,在旅途上沉澱一下慢慢想答案。」
「嗯。路上小心,肩膀才剛好別太逞強,吃的住的不要虧待自己。」他又要走了,這個人他永遠留不住的,連訣亮垂在身側的手攥緊了拳頭又鬆開,在nick肩上捏了捏:「再見。」
nick毫不遲疑地轉身,手往空中隨意一抹,「我走啦,拜拜。」
「翩翩,我忘了問你要去哪兒?」連訣亮衝著他的背影喊著。
「我啊,」nick側身,眼一眨嘴角一揚,「我帶我媽去看最美的日出。」
在隔了一年多以後,他又再度踏上這個一言難盡的國度,降落的城市是東方大城,曾經是英屬印度的首都-加爾各答。
下了飛機溫暖潮濕的空氣襲面而來,全身細胞敞開舒展,nick脫掉羽絨外套塞進揹包最裡層,摸出太陽眼鏡夾在領口,長褲被他捲起來一截,很久沒日曬的腳踝白晃晃地特別扎眼。
nick和當地人一起擠上巴士,跟前後左右的人大玩三貼,很快就蹭出一層薄汗,車箱裡的空氣比三千公尺高山還稀薄。心臟隨著車子沒有預警的急煞猛停越跳越快,咚咚咚地胸腔裡面鼓臊,他把手掌覆在心口上,重新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他很快地回歸到旅行模式,到達的第二天就在路邊給街頭理髮師剪頭髮,坐在小凳子上肩頭披了不知道多少人披過的圈兜,一直叫再短一點再短一點,不到二十分鐘,三千煩惱絲變成了小寸頭,陽光能夠照進頭皮裡,nick覺得全身暖洋洋。
即使不是第一次到訪,在印度旅行仍然相當不容易,這個多元且相容並蓄的國度彈性太大,價格是用談出來的,路是永遠摸不清方向的,時間是講來參考的,貧窮髒亂跟噪音是無所不在的。對任何一個習慣規律與安定的人來說,很容易適應不良,但對背負著種姓制度的印度人來講,他們雖然認命,卻不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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