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頁(第1/2 頁)
我挑了一支ak47和三個彈匣,大鬍子他們拿走了五支ak47和剩餘彈匣,剩下的那支二建不用老鬼不要就又便宜給大鬍子了。二建說這ak47沒有他手裡這霰彈槍給勁,剛才這霰彈表現出來的威力讓二建大為滿意,我想也確實是這樣,剛才這些槍手裡被霰彈槍打出去最遠的一個估計得有七八米遠,夠狠的!
天色漸晚,我們收拾好東西,帶走能帶走的一切,就連那些被打壞的車輛油箱內的汽油我們都抽出不少帶走了,看著沒啥可拿的了我們開著三輛車就跑了,這地方不宜久留!
一猛子開了一個多小時,找了一個避風隱蔽的地方安營紮寨。生起營火,做上開水,大鬍子他們拿出羊腿和白酒叫上我們邊烤邊吃。幾杯酒下肚後感覺身上暖洋洋的,四周的溫度也不是那麼低了,風吹在身上也不是那麼冷了,我們之間的隔閡也少了許多,話也開使多了起來。
我現在有時間仔細觀察大鬍子這幾個兄弟了。其中有三個傢伙明顯就是亡命徒一類的角色,三十來歲的年紀,滿臉滄桑中又帶著一股子兇悍的氣質,渾身上下充滿了那種桀驁不馴什麼都不怵的那股子狠勁。吃肉喝酒的時候槍就放在隨手可及的位置,隨時就可以拿起開打。令一個則四十來歲,一臉的精幹之色,帶著一副眼鏡,手腕上的那塊爍爍閃光的勞力士表讓這傢伙裡外透著一股子富貴人家的氣質,隨身還片刻不離的帶著一個挎包,不知裡面裝的是啥玩意,他跟大鬍子他們完全不是一類人,不知怎麼混到一起去了。
大鬍子見我打量他這幾個兄弟就笑著給我介紹了一下,那三個亡命徒是跟著他走難闖北到處打拼多年的兄弟。最早他們曾在可可西里獵殺藏羚羊,然後把藏羚羊身上那比黃金還貴的那點羊絨賣給這個戴眼鏡的中年人換錢,一來二去的就熟了。
藏羚羊下腹部的毛又細又柔保暖性極強,其質地又輕又軟,製成披肩後可以從戒指中穿過,因此又被稱為&l;戒指披肩。&r;近幾十年來,這種&l;戒指披肩&r;逐漸在歐美市場成為時尚,成了財富和身份的象徵,售價最高可達4萬美元一條,所以給可憐的藏羚羊帶來了滅頂之災。
那個中年人姓沈,是個臺商,以前每次收購羊絨的時候不是被坑就是被騙,要不就是被搶,可是藏羚羊的羊絨在國際世場上賣的極火,經常是有價無市,其中間的利潤簡直比毒品還高,所以沈老闆說什麼也不捨得放棄這買賣。看大鬍子信譽好,又講義氣,就認準了他,每次大鬍子的貨都被他收購了,價錢也公道,就這樣一直合作了近十年。
後來政府開始嚴厲打擊偷獵藏羚羊的偷獵者,很多小型團夥不是洗手不幹了就是被剿滅了,大鬍子他們先是黑吃黑的吞併了幾個小團夥的成果,最後又膽大包天的洗劫了當地鎮上的一個大倉庫,這個倉庫是當地政府派武警收剿他們這些偷獵者後,專門用來存放所有繳獲的物資的,裡面有很多用來向社會象上級展示打擊成果的戰利品,當然也包括許多藏羚羊的羊絨。大鬍子得手後在天塌下來之前就一口氣狂奔到千里之外了,可謂是狂撈一大筆後成功的全身而退。說到這兒大鬍子他們全都得意的哈哈大笑起來!看來那一筆沒少撈。
大鬍子他們後來又看中了盜墓這一行是暴利,就又改行幹這個了,老鬼就是在這時認識他們的,而且曾經合作過一兩次,成功的盜過幾個大墓,收穫頗豐!
我問大鬍子:&ldo;羅布泊這地方真值得你冒險來嗎?&rdo;大鬍子收住了笑容,一臉嚴肅的說:&ldo;對別人也許可來可不來,但是對我來說是必須要來的,因為我的父親在這裡!&rdo;隨後大鬍子就給我們講了一段有關他父親的那塵封已久的歷史。
那是在61年的時候,那年大鬍子剛滿八歲,他的父親是當時駐守新疆部隊中的一名連長。爺爺也是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