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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更加會出現「朋友圈」、「照片牆」之類,擁有「回憶」會變得越來越容易——但是親手畫的,肯定紀念價值要高些,而且能給繪畫者本人帶來的滿足感才是最重要的。
貝思一個勁兒地搖頭。她說:「艾美最信服你,喬,你這封信會給艾美莫大的鼓舞!」
羅蘭在內心說:是的,艾美會因此畫下去,即便明知不會成名成家,也要畫下去。因為這會是她人生重要的組成部分,意義遠高於她戴著的那些薄紗手套,和衣服上縫的蕾絲花邊。
「喬,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貝思摟住了羅蘭的脖子,抱了抱她,然後兩人一起繼續看信。
羅蘭「咦」了一聲,忽然從餘下的信件裡撿出一封,看了看,說:「是編輯部的來信。我還沒有給他們投新的稿件呀?」
這裡的大多數讀者來信都是她以「羅蘭」的筆名發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編輯部轉過來的。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後對方拿到了她的地址,再次回復感謝的。
但是她現在手中這一封,卻是以編輯部的名義直接給她的來信。
羅蘭趕緊拆開,果然是她的編輯寫來的。編輯在信中遺憾地告訴她:由於經營不善,刊物不夠賺錢,老闆一時不悅,
決定停刊。他們與羅蘭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羅蘭嘆了一口氣。
好不容易有了點小小的名氣,合作方竟然倒閉了。
她的運氣好像有點兒背。
但好在,這位與羅蘭相熟的編輯向羅蘭推薦了一家新的刊物。
可巧的是,這本刊物剛好是以前給過羅蘭退稿信的一家編輯部向羅蘭推薦過的,說是他們家的內容百花齊放,各個領域都有讀者,羅蘭的投稿比較對他家的路子。
當時羅蘭因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過稿了,就沒有再投這家。
羅蘭深吸一口氣,表示她又要進行新的嘗試了。
貝思也安慰姐姐,表示她會做一個意見最中肯的讀者,而不是以前那個最會拍馬屁的小可愛了。
羅蘭:那敢情好!動筆!
在過去一段時間的寫作與交流中,羅蘭已經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讀者群是什麼樣的,他們喜歡看什麼樣的文字。
首先,他們讀到的必須是一個故事。如果寫說明文估計稿子很快就會被扔回來。
這個故事必須吸引人。按照羅蘭的經驗,如果故事的一開頭,就把主人公置於一個「不可能拯救」的環境下,面對「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種開篇最能吸引人們看下去。
所以羅蘭就在考慮,這到底是把故事的場景設定在她以前參加過的那種種田大賽的極端場景裡,瀚海戈壁、萬丈懸崖、海中孤島、甚至異界、月球、星星上。
但是貝思和馬奇夫婦都提出了異議。
做父親的說:「女孩兒們,你們想寫出好故事的心我能夠理解,但是你們想過沒有,愛看這些故事的人,或許喜好沒有那麼獵奇?他們一看,羅蘭女士的新作,在萬丈懸崖上種田,好像很厲害,但是我們似乎沒法兒從故事裡得到什麼?」
羅蘭低頭一想,忽然覺得老爸說的不無道理。
馬奇先生說了一個很重要的道理:這些在報紙雜誌上刊行的故事,讀者們其實是被作者的筆去引領,去經歷那樣的故事。
如果太炫酷太獵奇,一方面失去了邏
輯,難以為讀者所接受,另一方面也很難吸引到她原來的讀者群體,因為她的故事失去了那種精神——在日常中默默勞作,細水長流地收穫財富與快樂。
羅蘭考慮再三,決定寫一個在城市裡種田的故事:主人公的家庭是一個因為意外而落入困境的家庭,但儘管如此,家庭成員們依舊不離不棄,互幫互助……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