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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落到他們手裡……這想起來就讓人不爽到了極點啊!
他閒得沒事兒幹,就又把那判卷和契約來來回回瞧了好幾遍,順便用手指蘸了杯子裡的水,在几案上練了會兒書法——嗯,那契約上的字跟狗爬似的,判捲上的字倒還不錯,也就比自己差個七八分而已……不知道是啥書吏寫的呢,還是屠縣丞的親筆?
他之所以特意把寧可拘過來,是怕耿縣令、屠縣丞他們耍出殺人滅口的絕戶計來。當案子還沒審決,更沒有得到郡府批覆的時候,要是犯人突然死在牢裡,那麼相關人等都要承擔管理不嚴的責任;可是如今郡中已經準了斬刑,寧可即便突然間不明不白的掛了,那些傢伙的責任都要輕得多,頂多罰個一兩斤銅而已。我靠他們都能吞沒人家百萬家財了,還在乎這一點小錢的處罰嗎?
他派吳質去搜檢寧家和隔壁老王家,是因為按道理契約應該一式三份,雙方定約人各執一份,再抄錄一份在官府備案。如今既然官府的契約已經被刪改過了,那麼要是能找出那兩份來,就可以證明當初確實是借種生子,寧可不該死刑。當然啦,瞧耿縣令那機靈勁兒,是勳和盧洪都懷疑那兩份契約不是被毀了,就是也被刪改過了——毀了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尤其寧可本人是壓根兒不知道老爹跟人家立過這種約的,所以契約藏在家中哪裡,還是早就被老爹寧彤給毀掉了,他根本就一頭霧水,說不定耿縣令他們就沒能找到,更說不定自己運氣好,竟然這回被吳質給搜出來了。
可是自己真有這種好運嗎?好吧,就算真搜出契約來了,救下了寧可的小命,可是頂多算屠縣丞斷案不明,也沒法證明他跟黃縣尉有勾結,要謀奪他人的家產啊。斷錯了一樁案子,哪怕是差點兒把個無辜送上了斷頭臺,這罪過都不至於剝掉他的官服,而那最可惡的耿縣令,更是完全可以脫身事外。不爽啊不爽,怎麼琢磨都是不爽!
臨近黃昏的時候,吳質和盧洪都兩手空空的回來了。果然吳質就沒能搜到契約,他還稟報說,隔壁老王初次告發寧可毆父的次日,縣署就已經派人過去抄撿過了。至於盧洪,他說賬目上多有刪改,耿縣令仍然以地方窮,即便官府也要經常取用舊牘的理由來搪塞,而庫中錢糧雖少,倒是勉強都對得上賬。一句話,耿縣令沒留下任何把柄來給他們抓。
雖然都在預料之中,三人仍然難免覺得頹喪。是勳最終只好對盧洪說:“只能看先生的判斷是否中的了。”話音剛落,門外有人招呼:“縣尊請上官赴後廳用膳。”是勳揚聲道:“把膳食端來此處便可。”門外那人趕緊又說:“上官遠來,縣尊特意備下了酒席,宴請上官,請上官勿辭。”
是勳瞥了盧洪一眼,盧洪捋著鬍子,微笑點頭。於是是勳就吩咐吳質和管巳好好看管著寧可,先別讓縣裡的人把他提走,自己帶著盧洪,出門直奔後廳而去。
這頓酒宴倒是挺豐盛。當然啦,這年月的飯食,就算再豐盛也好吃不到哪兒去,主要是沒有發明炒菜,無論魚肉還是蔬菜,不是煮就是烤,烹飪手法太過單一,再加上香料種類也不豐富……是勳在前一世說不上美食家,勉強也算是個美食追求者,可是淪落到了這一世,翻來覆去吃差不多的東西,就都快要吃膩味了。他有時候也想啊,《氾勝之書》裡就說“豆有膏”,可見這年月是能夠榨出植物油來的,為啥自己打聽了好久,就他喵的沒人會這門技術呢?要是有了植物油,自己再叫人打口鐵鍋,那不就能夠炒菜了嗎?
他一邊胡琢磨,一邊跟耿縣令、屠縣丞敷衍,相互言不由衷地互相恭維、告勞。等到酒過三巡,菜過五味,眼瞧著能說的話都說完了,再繼續下去只能冷場,就見耿縣令朝屠縣丞使了個眼色,屠縣丞會意地點頭,隨即舉起酒杯來:“敢為上官壽。”
是勳端起酒杯來笑:“貴丞已經為某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