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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觀》。文中認為:“人格之造就,端端良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大道所在,正理趨之。處世接物,苟不背乎正理,則良心斯安,良心安,人格立矣。”這可以說是周恩來早期樸素的人格觀,也是他日後人格形成的基礎。此後,他又圍繞注重個人道德修養和拯救國家等問題,先後寫了《論名譽》、《國民宜有高尚思想說》等作文,認為一個人應當珍惜自己的名譽,把它看作“人生第二生命”,但又不能“存遨名之心,當以正義以繩其輕重”,否則“汲汲於名,猶汲汲於利之徒”。同時一個人應有遠大志向,不為金錢高官所惑,而要以“拯救神州陸沉為己任。”這些觀點後來成為他人格修養的準則。參加革命後,成為共產黨人的周恩來,把個人的人格修養納入黨員黨性修養這個大題目,當作自己終生的必修課。他把黨性修養看成是黨員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的過程。他說:共產黨員“要把思想改造看成空氣一樣,非有不可。”他還說:“改造沒個完,一直到死,那時也不能說改造夠了,只是比現在好一點。”他與鄧穎超同志經常相互勉勵,要注意搞好思想改造,不然便有落伍的危險。身居高位的周恩來特別重視帶頭進行黨性修養。他說,自我改造的程度如何,主要決定於自覺性,而領導幹部首先要帶頭改造.因為“只有能自我改造的人,才能改造別人。”他說:“我的確常說我也要改造這句話,現在還在改造中,我願意帶頭。”周恩來一生勤於學習、善於學習,除了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還注意向其他領導同志、向部下、向黨外朋友乃至向普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學習,以別人之長補自己之短。一般認為,理想人格的形成,一方面受到社會的、歷史的、家庭的文化影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賴於自身的智慧力量、道德力量和意志力量。周恩來人格的形成,主要也是由這兩方面的因素決定的。周恩來完善自己人格的另一個途徑是堅持不懈地解剖自己,進行嚴格的自我批評。周恩來是人,不是神。他一生中有過失誤,也犯過錯誤。但他襟懷坦白、嚴於律已,對自己的缺點錯誤,從不隱瞞,從不文過飾非、諉過於人。他經常嚴肅地、公開地檢查自己的錯誤,求得黨和群眾的監督。他說,一個領導者“應該永遠赤裸裸地站在群眾面前。我們不希望我們的同志偶像般地來看領導,要具體地、全面地看,他是不是一個好的領導,即使夠,也還要看有什麼缺點,幫助他改正。”對自己工作中的缺點、錯誤,他從不隱瞞,而是嚴於責己。1954年9月16日,他在給胡喬木的信中寫道:“一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約好於今(17日)早送你,但看後,覺得草稿第三部分可用的材料甚少,也不好刪改,我很不安。原想由我先將各方面初稿彙集改好後再送你修改,不料忙了兩週,竟不能終篇,而且延誤了時間,給你造成極大困難,這是我工作方法上的錯誤,嚴格說,也是思想上的錯誤。現在時間有限……能重寫就重寫,不要受原草稿的任何拘束,也許要便利些。”有些問題,不是周恩來的直接責任,但只要是國務院、黨中央決定的事,他都主動承擔責任。1956年,周恩來提出反“冒進”,這本來是正確的,但卻受到錯誤的批評。三年困難時期,當時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區上下交困、互相埋怨。周恩來為了安定團結,主動承擔責任,到處檢討。有人說:“總理,你不能把什麼事都擔到你身上。”周恩來說:“我是總理,中央、國務院決定的事我都有責任。”至於在“文化大革命”中,周恩來也曾說過不少違心的話,做過一些違心的事,但人民能原諒他.正如鄧小平同志說的,因為他不做這些事,不說這些話,他自己也保不住,也不能在其中起中和作用,起減少損失的作用。一代偉人周恩來人雖去,但光彩不減。有人遺憾周恩來沒有留下遺體,沒有留下骨灰,他似乎什麼也沒有給我們留下。但是他給我們留下了凝聚著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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