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1/4 頁)
 ;;本校為實施 ;; ;; ;;12 ;; ;;年制(高中或初中或小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執行機制
第十一條 ;;【校長負責制】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政府學校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 ;;【校長職權】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定,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並作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裝置購置的審批;
(九)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群、家庭等方面的關係,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三條 ;;【黨團組織】 ;;學校依靠中國政府學校基層組織,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政府學校基層組織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四條 ;;【工會與教代會制度】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透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
 ;。。。 ; ; 第六十一章美好歲月之取締私校【二】
我作為當事人,同時作為教育教學的管理者,針對當時出現的亂象,在深刻檢討我們工作的失誤的同時,尤其是對那些以收費作為對於學生評價標準的老師給與了嚴肅的批評,並且責成他們把那些因此而輟學的學生請回來,為此我們還組織專門的力量,借用鄉鎮廣播電視,動用彩車在全鎮範圍內宣傳《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以及民辦教育應該具備的條件和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否責凡是不符合條件的私校都是非法的,必須予以堅決取締,與此同時,我們迅速先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了非法私校有蔓延之勢,為規範辦學市場,打擊非法辦學,縣人大、縣政府辦公室,讓教育局採取拉網式排查的形式對轄區內無證辦學進行綜合整治,發現有許多私人辦學點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