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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沖?」沈尋走到他面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肉身,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麼區別?關鍵在於,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情時,有沒有全身心投入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黑色的眼眸裡起了波瀾。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她的聲音在他的胸口震動,「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女女那麼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少之又少。
這個夜晚,她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裡,永不分離。但是,她還是鬆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離開的身影,久久未動。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裡。王小美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衝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面無表情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她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她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感染髮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麼都沒有發生。
王小美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望。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她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色已晚,商場前面在修地鐵,安插了一排藍色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面。
地面坑坑窪窪,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裡手機振動,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她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她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她怔了一秒後,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動,那人個子矮腿短,一時也沒能甩開她。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身看向她。沈尋愣住——是個女孩子,正兇巴巴地瞪著她。
女孩子後面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女生,染著淺色頭髮,塗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女生看著她:「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拿來,」沈尋伸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女人挺厲害啊,」矮個子女生睨著她,舉起手機,「你這裡面是有裸照還是什麼啊,這麼緊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裡面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雲裡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雲,」那女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女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她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個拉她的衣服,一個抓她的頭髮。她拼命掙扎,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女生似乎還不解氣,在螢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衝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機搶到手裡。
「神經病!」那女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光,卻看見她驀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