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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給鬱有文說了。
只是,她請求鬱有文暫時保密,對蔣大丫和鬱桃枝他們保密,不是因為事情還沒成定局怕她們洩露出去,而是她有點承受不來這些關注了。
就發表在《鴛鴦》的那篇短篇小說,讓鬱格桑一下子成為整條街整個學院最亮眼的存在,發刊那篇,街坊鄰居都拿著刊物上門,還帶了紅雞蛋啥的「伴手禮」,點名要來圍觀她這個「文曲星」,那火熱的眼神,吹捧的話語,讓鬱格桑一個後世的人都不好意思了。
到了學院也是一樣,掌教老師們可能還矜持些,只是剋制說幾句稱讚的話,而學生們,別說同班同學,高年級低年級的學生課間操都往她這邊來,要來看看她這個在三花書社的《鴛鴦》雜誌發表小說的「大作家」。
更誇張的是有一次,鬱格桑走在小道上,突然不知道誰喊了一句,「看,那就是鬱格桑」,竟一下吸引了不少人過來。
有那麼一瞬間,鬱格桑真以為自己成了大明星了。
按理說鬱格桑上輩子在小說圈子也不是沒火過,應該不會被這「小場面」擊敗才對,但事實卻是,上輩子她再火,也只是隱於幕後,寫文字來就是「宅」的,她又鮮少開簽售會,有綜藝邀約也不去,很少在大眾面前曝光。
而上輩子的社會又講究空間感距離感,只要你別犯法,鄰裡鄰居才不管你幹什麼。
至於家人,他們只是把寫文當成她的消遣,賺的再多也不眼紅,也不需要她賺的來補貼家用。
他們甚至覺得這要不是她的愛好,都不太願意她寫小說,有時候沉迷一連好幾天十幾小時坐在電腦前打字,傷眼又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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