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5 頁)
告蔡志昭在部隊是一名優秀表現突出的軍人,在警隊他是一名認真敬業負責的警察。他樂於助人,心地善良,懲惡揚善,非常讓人敬重。然後他因為在部隊執行任務時落下眼疾,後來眼疾越來越嚴重,嚴重到讓他根本不適合再做一名警察。在銀行搶劫案中,在現場已經被控制住之後,他因為拍檔的受傷,因為長久以來做警察被保護的痛苦和壓力,讓他在現場做了一個不適當的判斷,導致一名無辜市民的喪生。”
“英雄需要被尊重,英雄犯錯需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呢?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同時也需要維護。被告因為在執勤中不適當的判斷導致無辜市民死亡,必須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我懇求審判長,合議庭,根據刑法233條規定,判被告人蔡志昭過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
上午庭審全部結束,繆馨在收拾檔案時,葉思勤過來對她伸出手:“早就聽聞繆檢察官大名,今天一交手果然名不虛傳。”
“葉律師也不逞多讓。”繆馨淺淺一笑,一轉頭看到在聽審席的明懿。 她早就注意到了,明懿一開始就坐在聽審席上。
他出了法庭,明懿緩緩走過來,眸光深邃:“很精彩。”
“我只是工作而已。”繆馨淡淡的回答,打算跟他來個擦身而過。
“你明知蔡志昭是個好警察,你知道他很多感人的事蹟,可是你還是要落起訴他,甚至在法庭上那樣盤問他?為什麼?”明懿握住她的手腕。
繆馨低頭看他指節分明的手指,冷冷的笑意從嘴角浮出來:“明少,我是一名檢察官,我只維護法律的公義。”
“繆馨,你一直都沒有變。”只是這麼多年不見,繆馨嘴皮子比以前更厲害了。
“放手吧,明少。這裡是法院,如果你再放手我會認為你想挾持我,為了自保,我只好找庭警來阻止你。”繆馨一臉認真的看著他笑。
“你是一名檢察官,其實你根本不需要提蔡志昭那些感人的事蹟。你故意提及他的事蹟,是因為你內心裡雖然知道他的確判斷失當導致人質死亡,但他依然是一名好警察,有值得讓人同情和尊重的地方。你的職責是給他定罪,因為這樣才能給無辜而死的人質及家屬一個交待。所以你表面是在盤問,其實你在幫他爭取法官同情,在法律的範圍內給他一個最公正的對待。”
繆馨身體一僵,轉頭有些震驚的看明懿。
“你仍然是我所瞭解的那個繆馨。”明懿緩緩的放手,露出笑容。
而繆馨在他放下的一秒頭也不回的從他身邊擦身而過。
下午法庭宣佈,最後判蔡志昭過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當由於搶劫案情特殊,被告人態度良好,判刑有期徒刑兩年。
“抱歉,明少,沒有幫到你。”葉思勤很是內疚。
“我知道你已經盡力。”出法院時明懿看到繆馨和自己的助理一起離開。
葉思勤也看到繆馨:“繆馨,現在是濱市法律界的當紅炸子雞,經過這個案子她的名氣更大了,推崇她的罵她的人也會更多。”
“當紅炸子雞?”明懿看著她的背影,“這個比喻一點也不恰當。”
葉思勤一愣,立即笑:“明少說的對,我們律師有幾個年輕的律師對繆馨有這樣的形容,她是濱市的忒彌斯,相容著美麗和智慧。”
聽著這個形容,明懿臉色才微微稍緩,忒彌斯,似乎真的挺合適。
“明少,要不要安排上訴?”葉思勤說回正事。
“不用。”
明懿的目光還落在繆馨身上,她被幾個記者纏住。因為這個案子,繆馨也受到不少非議。不少人認為蔡志昭是執行公務,意外導致人死亡,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繆馨這樣的做法,寒了千萬警察的心。
記者的問題都很刁鑽,無非是覺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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