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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嬸四十多歲,人胖胖的,看著挺熱情。周靜雅也不認識是誰,聽她說到周桂芳,便鄭重地點了點頭。
大嬸笑說:&ldo;這娃長這麼大了,你現在住哪啊?&rdo;
周靜雅不知道怎麼解釋, 說:&ldo;我住我老師家。&rdo;
大嬸說:&ldo;那還蠻好, 當時我們還都議論,說周桂芳死了,這孩子咋辦。我們以為你跟了你舅舅了呢?怎麼, 你舅舅沒帶你?&rdo;
周靜雅對這事記得迷迷糊糊。大嬸一說,他反倒想了起來,說:&ldo;舅舅沒養我。&rdo;
大嬸說:&ldo;你舅舅沒養你?你舅舅拿了你媽的五萬塊錢, 他憑啥不養你?&rdo;
周靜雅聽到這話, 腦子裡嗡的一聲。
&ldo;我媽媽有五萬塊錢?&rdo;
大嬸說:&ldo;你這傻孩子。你媽被人撞死了, 法院判賠了五萬塊錢。別人都沒拿,肯定是你舅舅拿了啊。他拿了錢居然不養你。&rdo;
周靜雅隱約想起,那陣,他舅舅的確天天帶著他往司機家要錢。他那會不太懂,以為是舅舅撒潑隨口要的,人家愛給不給。大嬸告訴他:&ldo;那是法院判賠的!法院判的賠五萬,那是你們家該得的,那是你媽留給你的性命錢啊。&rdo;
周靜雅問:&ldo;這是真的?&rdo;
大嬸說:&ldo;你不信,不信你去法院去問嘛!&rdo;
周靜雅急促地說了聲:&ldo;謝謝。&rdo;飛快地離開,往縣城法院奔去。
周桂芳死後,周靜雅因為戶口一直不定,所以早早辦了身份證。法院此時還沒下班,周靜雅表示要查檔案,那法院的人說資料要保密,不給他查,周靜雅便鬧起來,大聲說:&ldo;我是周桂芳的兒子,我要查我媽媽案子的檔案。&rdo;
吵吵鬧鬧之際,一個領匯出來,答應幫他查,並拿出當年的案卷。周靜雅看到了,那案卷上寫的明明白白,被告方孫遠東交通肇事殺人,判賠償死者原告劉桂芳五萬元,即日生效。周靜雅看時間是2001年6月18日,上面蓋了鮮紅的印章。
是真的。
媽媽真的有五萬塊錢。
周靜雅一瞬間,心中酸澀,眼淚盈滿了眼眶。他一直以為媽媽走了,什麼都沒有留給他,其實有,媽媽用性命留給了他五萬塊錢。可是他太傻,他都不知道。
知道媽媽在地下,知道自己賠償性命的五萬塊錢一分也沒有給自己最愛的寶貝兒子,而是被一些貪婪惡毒的人搶走了,而自己的兒子卻落得無依無靠,她該是有多失望,多傷心。
他強忍著淚水,吸了吸鼻子,問辦事的人:&ldo;能不給給我一張紙,再借我支筆。&rdo;
對方給了他紙和筆。周靜雅把肇事司機孫遠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抄了下來。
出了法院,已經是下午。
周靜雅思索著,雖然法院判賠了五萬,可是之前大嬸說這錢被他舅舅給拿去了。周靜雅不確定他舅舅有沒有拿到全部五萬塊錢,不過他認為有必要先去找一下他這個舅舅。他下定決心,也沒有再回醫院,直接去汽車站,買了張汽車票。
舅舅老家他是記得的,因為他媽媽老家也是那,在西廟鄉紅嶺村三組。這一路很遠,汽車要走兩三個小時。現在是四點,到了那邊,可能要七點了。從鎮上去村裡還要走很長一陣山路。
然而他等不得。
汽車走的慢,路上顛簸,到了西廟鄉鎮,已經是七點了,天已經要黑漆漆的。周靜雅不敢稍作停留,立刻順著記憶中的山路,又往紅嶺村位置去。
幸好公路還好走,就是坡度大,走起來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