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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浴室。
&ldo;我只是想催你一下。&rdo;我一邊說,一邊從衣櫃裡拽出綠色針織衫和棕色寬鬆長褲,隨後關上櫃門。
我們訂了一輛早上四點四十五分出發去機場的計程車,然後早早上了床。我躺了好幾個小時,隨著眼睛逐漸習慣室內的黑暗,房間裡傢俱的輪廓漸漸顯出具體的形狀。
我對自己感到不滿,這樣的形容似乎太過輕描淡寫。我躺在加爾各答濕熱的夜裡,意識到自己在這座城市裡的所有行動要麼漫無目的,要麼猶豫不決,或者乾脆二者兼具。我有一半的時間像個無腦的遊客一樣到處亂轉,另一半的時間被本地人當成無腦遊客戲耍。我他媽到底要怎麼寫這篇文章?我怎麼能被一座城市毫無來由地嚇跑?恐懼……無名的、愚蠢的恐懼……它戰勝了一切合理的邏輯,控制了我的行為。
克里希納,這個狗娘養的瘋子。他給我那把槍幹嗎?我試圖說服自己,那把槍只是克里希納又一次莫名其妙的誇張舉動,但是,這會不會是精心編造的陷阱?他會不會向警察告密,說那個美國人非法攜帶武器?我霍地從床上坐起,身上黏乎乎的一片濕冷。不。這對克里希納又有什麼好處?攜帶手槍在加爾各答是違法的嗎?我只知道,加爾各答是美國步槍協會的大本營。
午夜之前的某一刻,我起身開啟桌上的小閱讀燈。阿姆麗塔翻了個身,但是沒醒。維多利亞睡得很熟,小屁股在輕薄的毯子下面拱起一塊。公文包開關發出咔嗒一聲輕響,在寂靜中顯得無比清晰。
破爛泛黃的手稿胡亂塞在公文包裡,但每頁紙上都有蘸水筆留下的力透紙背的編號,我只花了幾分鐘就把它按照順序整理好了。手稿一共有五百多頁,就詩歌而言,真算是鴻篇巨製。五百頁的詩稿對美國任何一家雜誌的編輯來說都不是小事,想到這裡,我苦笑起來。
這份稿子沒有封面,沒有簡介,也沒有署名。要不是我早就知道它號稱出自達斯筆下,完全無從猜測它的作者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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