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偷榆葉的賠償(第1/2 頁)
“別扯別的,就一點,這次偷榆葉,就是你組織的沒錯吧。” “就算是我吧!” “什麼叫就算是你,我們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到底是不是你。” 馮嬸子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看到了他眼神中的危險,心不甘情不願的應了一聲,“是我組織的。”實際上,這件事是他兒子攛掇的,他兒子就是院裡的小馮木匠,跟著師傅下鄉收木頭的時候,看到鄉下榆錢開的正好,回來給他媽嘟囔了一句,想吃榆錢飯了,兒子想吃了,她這當媽的就得去弄啊,雖然現在榆錢沒有了,但是榆葉也一樣啊,這話怎麼說,說出來會不會影響她兒子。她現在反而慶幸她兒子今天去他師父家了,否則以他的脾氣,恐怕會自己站出來承認錯誤。她丈夫的眼中的意思分明就是,雖然我知道,但是你得瞞著不能說,否則我就把你兒子供出來。馮家媳婦,為了自家兒子,主動把罪名擔了,不得不說她真的是個好媽媽。 王主任也看出來了裡面的眉眼高低,但是也沒有多說話,現在的關鍵是要給人家外人一個交代,可是就是她這一次的不注意導致了一個極其嚴重的後果。“馮家的,你們這次行為就是偷竊國家財產,但是人家向陽紅公社和馬家溝大隊的領導,比較可憐你們,覺得為了幾棵樹的榆葉,也把你們關個十幾二十年實在是說不過去。所以說你們只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承擔賠償,接受教訓,以後改了就行。” 這個十幾二十年是什麼意思呢,這個是一個坊間傳聞,有個人,餓急了在路過人家玉米地的時候,偷了兩個玉米,被抓住判了十八年,平均一個玉米九年,聽起來就離譜是不是,可是還有更離譜的,說是判了死刑。可是實際上呢,首先這個人並不是餓急了,他就是路過人家玉米地裡饞嫩玉米了,進去挑了兩個,挑的過程中還破壞了不少玉米。結果被人堵在了玉米地裡,這人還抓石頭對抗,最後又毀了不少玉米,還打傷了兩個人,再加上這人平時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一直也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放到後世,這就是拿拘留所當家的主。所以給他來了一個狠的,罪名是偷竊並破壞國家和集體財務,弄了十八年。這就是人治的威力。 你說擦不擦邊,還真擦邊,每年糧食還沒有分糧的時候,地裡的,庫裡的糧食都是國家和集體的,只有把國家的交夠了,集體的留夠了,分下來的才是自己的,所以這些玉米還真的是國家和集體財產,並不算冤枉他。(有句話叫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雖然很多人拿這句話用來形容改開分地,但是實際上,這句話就是各地農業合作社剛剛興起的時候,用來形容農業合作社的。五十年代初就有了) “這個賠償,我琢磨了一個標準,你們自己看看行不行。你們偷的是人家的救命糧,你們也拿糧食還就行,至於罵人,賠錢吧。馮家的,你們是發起人,承擔大部分過錯,而且也張嘴罵人了,你們賠償人家一百斤粗糧,外加二十塊錢就行。”話音未落下面一片譁然,這個判罰標準也太高了,一百斤糧食,平時可能牙縫裡省省,能摳出一點來,但是這個時間不行啊,定量是一降再降,上哪拿這麼多糧食去。 王主任這一次定的標準這麼高,一是為了安撫向陽紅公社的人,二是殺雞儆猴,防止更多人去農村偷東西。主要是看著這情況會越來越嚴重,保不齊定量還會繼續下降,這一次不把這個風剎住了,以後說不定還會有人繼續去偷,反正違法成本不高,被抓住了小打小鬧的賠償一下,萬一抓不住,不就賺大了嗎。所以提高一下違法成本,也減少一些鋌而走險的人。一百斤糧食,基本上就是一個普通城裡人的小半年的標準定量,這個懲罰不可謂不重。反倒是二十塊錢,對家裡有一個工人的家庭來說不是什麼大事,畢竟現在真的是有錢沒處花去,就當是買命錢了。人家偷兩個玉米就被判了十八年,她們的罪過聽起來更大,說不定就要去吃槍子了。 但是這個時候馮家男人站了出來,“王主任,這錢我們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