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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他隱隱有不祥的預感。
18.
“你討厭他?為什麼?最多,我以後不在你面前提他的事。” 靳辰看出他臉色不對,十分疑惑。
“我只是為你不平。”志皓強笑,找藉口開脫。
“你幹嗎要為我不平,他又沒什麼對不起我,他只是最後沒有同我在一起,又不曾做錯什麼。”
好偉大……志皓直直看進他眼睛裡,一雙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藍天,清澈的不見一絲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矯情,如果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這人,一定會被這句話感動到哭。但是,同樣的原則,他以此要求自己時是偉大,推廣開來要求別人照做時,卻變成了殘忍。
是的,這世界還是普通人來得多,要求別人陪自己一起做聖人,這也是一種過分。
“我還是餓,我們去弄點東西吃吧!”天太藍,水太靜,風太緩,這麼小的船,困在這方寸之地,會覺得發瘋。
“好吧。”靳辰看著桶裡兩條不大不小的魚,頗有點不情不願。
“另外,他的事,你願意說,我就聽,畢竟是我招惹你想起來,就算被你煩得兩耳流油也要奉陪的。”志皓的聲音裡有少見的溫柔,靳辰冷不丁聽到寒毛乍了一身,頗為懷疑的回頭看了一眼。
志皓對花一向鈍感,有人曾與他說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應很久才轉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園裡,忽然明白為什麼人人都拿玫瑰做愛情的聖物,濃烈、郁馥、帶著微酸的幾乎要腐敗的氣息,太像愛情的痴迷沉淪。
怎麼會這樣,志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間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經濟,經手的藝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過份,更惡劣,他從來明哲保身,決不會犯傻到提醒勸告。可是遇上他,忽然就變成衝動新人,多年功力盡毀,只因他想讓他變得更好。
太可笑了,蕭志皓,你在搞什麼?
這個人不是你可以覬覦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無數,那樣如夢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隨便放棄,你又算什麼?
更何況他還是個男人。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馬,相識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結了婚,生小孩,養大教大,一生不知道會過得多麼充實迅速。
“哎?餓死鬼?吃飯了……” 靳辰在房間裡高喊。
“來了!”志皓努力微笑,撲撲身上的土,還好清醒得早,再不能這樣犯傻下去了。
生活與靳辰之前描繪的全無分別,每天早上去跑步,踩過帶著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場幫忙放羊,看他們擠牛奶羊奶,做成乳酪,新鮮買下,無論是煎羊排還是煮蘑菇湯都是會讓人上癮的美味。多看了幾次,發現靳辰做菜也就這麼幾招,不過是煎煎煮煮,把現成配好的調料狂撒,但是對於一個單身男人來說已經算是神技。
只有志皓忽然變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衝動吵鬧,靳辰的所有問句,他都會點頭稱是,搞到當老闆的開始不好意思,只得說:大不了那五成薪水還是照樣加給你好了,男子漢大丈夫怎麼好為這點小錢委曲求全。
志皓喏喏連間,心裡卻苦笑。
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過得比別的地方慢,每一分鐘都豐滿厚實,在這裡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關那個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歷任情人,只是交換童年的趣聞,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歲時就獨自去紐約求學,十八歲在時尚雜誌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沒有一個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謂天才也不過是有時間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志皓有時會發現,自己貪看他的側臉,往往看得出了神卻不自知,怎麼辦?要不要回去向老闆請辭?孫老怪會不會殺人放火,殺了他,燒光整間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