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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事決定回程後把這訊息告訴幾個好友,跟一個厲害的異能師拉上關係,對他們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處——對方並不難相處,狂犬這綽號是不是傳錯了?
湯森不是怪物,當然不知道管事心裡的iǎ算盤,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騎上馬離開了碼頭。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選購了兩柄jīng制雙手巨劍,外加十二根短標槍和一面大圓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須品,但有備無患,再說湯森練習異能時也用得上。
從船上領到的單手劍和皮甲jīng美多於實用,用起來非常不順手,帶著也是累贅,湯森毫不猶豫的把這些東西賣給武器店,換了順手的同類武器。
出於好奇,他還買了一張馬弓,準備在路上兔子玩。
公會給的馬不錯,一匹純黑,一匹棗紅,雖然不算太神駿,體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壯四蹄有力,很適合長途跋涉,而且都是調教好的,甚至比湯森以前的坐騎都要好一些。湯森捨不得讓這樣的馬馱東西,又另外買了一匹馬運裝備。
這樣裝扮下來,一個風格奇特的騎士就新鮮出爐了。他穿著灰è;的旅行者外袍,斜揹著一柄雙手巨劍,腰帶ā著匕首,馬鞍邊還掛著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樣子。但另一方面,他騎著一匹令人羨慕的好馬,後面還跟著一匹備用好馬和一匹馱馬,算是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馬肯定不會被埋沒。就說那匹託東西的馱馬吧,放在市場上也算是優秀馬匹了,到這騎士手下卻只能運雜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騎士看,但騎士本人卻不怎麼在乎,他採購了一堆乾糧後直接出了城。
湯森關心的只是儘快回到荊棘玫瑰,解決商團那邊遇到的麻煩。之前來銀è;聯盟的時候拖家帶口,也沒有船隻可坐,所以緊趕慢趕都走了一個多月。這回輕裝上陣又沒有拖累,應該可以把時間縮短一半。
公會配發下來的坐騎很不錯,健壯又有耐力,每iǎ時只需換乘一次。說日行千里肯定誇張了,但路面平坦的話,每天不緊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兩百也不是問題。
為了節省時間,湯森的早飯和午飯都在馬背上解決,全是難以下嚥的幹。只有鄰近晚飯時分他才動用弓箭,隨便找些iǎ野獸獵殺。
沒想到箭也是個技術活。雖然湯森為了打仗還練過幾天,但遠遠說不上jīng通,第一天費了整整兩袋箭,才中一隻疑似兔子的玩意。
他在獵人身上見過這東西,所以不會有中毒的擔憂,挖了內臟切成大塊下鍋,燉出來的味道還可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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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血洗星啟國皇宮
第【126】章 血洗星啟國皇宮
神武大帝為了不與六大靈使翻臉,答應三日之後,在七國之賽,與接引大賽中,再與林晨動手。
林晨的實力不過才聖域後期,神武大帝有絕對的信心三日之後秒殺林晨。但他卻不知林晨的算盤也是如此,在三日之後,林晨要將星雲帝國的高手,殺個jīng光,然後再對付他。
“羅淵師弟,我們回去。”神武大帝帶著羅淵和魂獅還有一群聖域強者,一閃便回了皇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