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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頭看著卷宗:&ldo;兇器呢?&rdo;
&ldo;趙孫說自己把那把搶劫的刀沿途扔在高架橋下了,我們後來去找過幾次,但是都沒有發現。&rdo;
畢竟當時是在路途,高架橋下面還是環路,過往的車輛實在太多,根本不太可能找到。
&ldo;除了趙孫的口供,你們發現其他線索了麼?&rdo;
&ldo;目擊者的供詞很關鍵,我們後來是在目擊者描述的逃逸路線中抓到的趙孫,審訊的時候,關於搶劫殺人的事實他並沒有隱瞞,細節什麼的也都符合案發現場的勘察結果,趙孫當時逃跑時所開的車,車胎也跟現場的痕跡吻合,還找到了被害人的血跡,車上搜出了二千多塊,也證實是搶劫所得的贓款,但是在趙孫的身上並沒有發現。&rdo;
這案子其實嚴格說是鐵證,除了兇器沒有找到,其他人證物證俱全。
付志在旁邊一直沉默的記錄著口供,聽到吳剛停下一陣才插口問了一句:&ldo;那後來翻供時趙孫是這麼解釋的?&rdo;
&ldo;他說車子是他在路邊遇到一個人賣給他的!&rdo;
孟軍很激動的介面:&ldo;他說他當時剛好在xx橋入口那裡等人,然後有個人開車到他跟前問他要不要車,說兩千賣給他,他就買了。&rdo;
說完他揚眉一聲冷笑:&ldo;你信麼!&rdo;
付志記錄的動作並沒有停,對這句話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比起他,到底還是吳剛沉穩老練的多,他看著辛健:&ldo;趙孫這個人就是死到臨頭了又害怕了所以翻供誣陷我們刑訊,這案子是鐵證。&rdo;
辛健依然在看卷宗上的物證照片,現場的輪胎對比什麼的都沒有什麼疑點,包括證人的證詞也都確實跟趙孫很相符。
&ldo;你們一開始為什麼就判定這是劫殺?&rdo;
&ldo;目擊者報警的時候說趙孫是藉口問路攔下了被害人的車,然後就拿出了刀脅迫被害人下車,索要了錢財之後發現被害人想要反抗,就一連刺了好幾刀。&rdo;
從描述來看,是典型的搶劫殺人。
&ldo;被搶的只有錢麼?&rdo;
&ldo;還有手錶和被害人的一個皮包,但是趙孫最初說自己沒有拿,後來又說不知道逃跑的時候放在什麼地方了。&rdo;
按照趙孫的說法,他最初的目的就是搶劫,沒想過最後會演變到殺人這麼嚴重,所以一時也手足無措了。
點點頭,辛健示意了一下付志,讓他把這些都記錄下來。
然後,話題進展到了一個不太舒服的過程:&ldo;那關於刑訊的事情,你們到底有沒有對趙孫用過暴力。&rdo;
辛健這不是個問句,只是一個簡單的陳述,語氣甚至都沒有什麼變化。
視線緊緊的鎖住面前的兩個警察,他看著吳剛轉頭看了孟軍一眼,後者一直攥拳的手又緊了緊,然後搶了一步出口:&ldo;沒有!我們沒有使用過暴力!&rdo;
付志斂下視線,靜靜的寫下了孟軍的這句話。
第3章
刑訊逼供在司法系統裡,是挺嚴重的一件事。
不查出來還好,一旦被查了,對警察來說絕對是焦頭爛額的局面,也或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一般的逼供都不會成立。
至少公安偵查部門就不會配合。
取證也就特別困難。
趙孫在快要上庭的時候突然翻供,從可取度上並不算高,辛健問完了孟軍和吳剛之後並沒有多做表態,只是大概瞭解了情況之後就讓兩個人回去了。
臨走,孟軍把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