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哈利的魔法世界1(第1/2 頁)
我是哈利波特,一個傳說中的“救世主”。 當然,很多人也稱我是“大難不死的男孩”或者“黃金男孩”。即使我之前11年的人生,基本都是在小小的壁櫥度過,也沒有影響我在魔法界的聲望。 哇偶,我居然這麼偉大麼?破舊的酒館給我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我看到了什麼?這是另一個世界,我不是一個被排擠的傻瓜小子,我比表哥更加優秀,畢竟他只是一個不會魔法的“麻瓜”罷了,而我,是一個巫師!而且是巫師裡面人人都知道,人人歌頌的“神明”! 雖然我不太懂這意味著什麼,而且對於它們審視的目光,(哦,我覺得應該是看動物園裡面動物一樣的眼。)我也是十分的不適應,但是既然我擁有這種榮耀——這種讓人飄飄然的感覺真美妙——我就應該做到最好,才配得上我現在的名聲。 我怕自己“跌下神壇”,那我將萬劫不復。 還好我在火車上遇到了我最好的哥們,羅恩,我真的愛死他了,看,一個非常棒的朋友,雖然我不想明說,但是我覺得他簡直就是表哥遊戲裡面的“肉盾”。 他替我說出來,作為一個“救世主”不應該說出來的話;他的蠢笨魯莽,哦不,他的勇敢也替我掩飾了我很多的不足之處。甚至因為身邊有了他,我們一起做的不太好的事情,都有了理由,我們一起做的好的事情都成為了“救世主”光環的一部分。 幸好我找到了我的天賦所在——魁地奇。 我喜歡在天空飛翔,那種不被任何人任何事情約束,甚至說不被任何人緊緊盯著審視一舉一動的感覺真的太棒了。我喜歡聽到大家對我的歡呼聲——所以我做了找球手,一個一人就幾乎能決定全場勝負的位置。在這個位置,我甚至都不用去管其他人的想法和戰略,我只要抓到一個小球,就可以贏得無數的歡呼和掌聲! 魔法界的一切都非常好,我的粉絲,對我另眼相看的教授們(除了一直找茬的老蝙蝠),為我比賽加油助威的同學們,還有絢麗多彩的魔法世界,以及有趣的冒險——除了那個女孩。 赫敏真的太聰明瞭。 魔法或者魔藥,在她的手上就像是玩具一樣:她能輕易的說出妖精叛亂的主線人物,而我連妖精叛亂是什麼都記混了;她的漂浮咒就是輕盈的揮動,而我都要把魔杖甩出去了,羽毛還沒有動彈;她在魔藥課上幾乎是被無視的那一個——但是老蝙蝠的無視,已經是魔藥課上格蘭芬多最好的表揚了,而我卻要因為笨手笨腳的納威挨訓。 她為什麼要是一個小巫師呢?甚至說她要是不和我一屆就好了!魔法對於她來說就像是家常便飯一樣簡單——雖然我們都是來自麻瓜界的小巫師,但是她怎麼能如此的優秀?我說是,我,一個救世主,一個應該是王子一樣的人物,在她的襯托下成了可憐的小丑。 我知道自己被抬得太高,我也努力的去做到自己應該做到的事情了,但是每次看見她拿著書的樣子,我,我真的想離她遠一點再遠一點。我暗自祈禱,請讓赫敏變得平庸吧,或者,讓她消失好不好? 所以當羅恩諷刺她的時候,我沒有開口——作為救世主,我應該勸勸羅恩的,雖然他說出了我的心裡話。 但是我沒有。 好吧,我承認我們萬聖節那天是想去找她和好的,畢竟她要是願意低頭,我們作為大老爺們也不會難為一個小姑娘的,不是麼?但是,但是我真的沒有想到,突如其來的黑色胳膊,直接讓赫敏,那麼大一個人,就這樣消失在了我、羅恩還有鄧布利多校長面前。 我終於知道,作為“救世主”,這個世界還有非常多我沒辦法對抗的東西。但是消失的赫敏並不是我的錯不是麼?從此之後我反而和羅恩更加親密了,因為我們有著共同的“小秘密”,並且,沒有了赫敏的世界,不會有人不知好歹的過來提醒我們“這裡錯了”“那裡錯了”。 所以在鄧布利多校長暗示我們,將赫敏忘掉的時候,我的心裡第一時間居然是竊喜的。我終於可以放下這件事了!而這個天才的姑娘終於消失在我的世界!狂喜之後,我竟然陷入了深深的恐懼之中——赫